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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律师考核指标(中山市律师考核指标公示)

本文章由注册用户 胡温然 上传提供

发布:2024-04-08 评论 纠错/删除



1、中山市律师考核指标

中山市律师考核指标

中山市律师行业管理部门对执业律师实行考核管理,并制定了以下考核指标:

一、业务能力

1. 办理案件数量

2. 案件胜诉率

3. 案件办案质量

4. 参与法治宣传和普法活动

5. 接受法律援助或公益诉讼委托次数

二、职业道德

1. 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

2.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 保守委托人的秘密

4. 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5. 拒绝不正当委托

三、社会责任感

1. 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2. 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供法律援助

3. 积极参与律师行业自治与管理

4. 培养新律师

5. 对社会热点问题发表专业意见

四、继续教育

1. 律师执业证延续教育学时

2. 专业技能培训学时

3. 学术论文发表或参加学术研讨会

4. 其他继续教育活动

五、诚信执业

1. 无违法执业或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记录

2. 无拖欠律师费用的记录

3. 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其他

1. 律师事务所业绩

2. 律师合作办案情况

3. 社会评价及当事人评价

4. 对律师行业管理工作的配合程度

以上考核指标全面衡量律师的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继续教育和诚信执业情况,有助于提升中山市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业水平,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

2、中山市律师考核指标公示

中山市律师考核指标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管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升律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广东省律师管理条例》和《中山市律师行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中山市律师考核指标公示如下:

一、考核内容

1. 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

2. 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3. 社会评价和公众满意度

4. 继续教育和培训

5. 其他相关方面

二、考核指标

1. 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

无违反《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无重大投诉或举报

无违反律师执业纪律的处罚记录

积极参与律师行业自律活动

2. 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办理案件数量和质量

专项法律知识学习情况

律师文书制作质量

庭审辩论能力

法律咨询和风险评估能力

3. 社会评价和公众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

媒体报道

行业内评价

4. 继续教育和培训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数

专题研讨会或讲座出席情况

专项培训或资格考试参加情况

5. 其他相关方面

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情况

律师行业管理服务工作贡献

其他对律师行业发展有益的活动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自查自评、互评、社会反馈、综合测评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将作为律师年审、评先评优、执业资格保留等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公示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

六、监督和举报

欢迎社会各界对律师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60-12345,举报邮箱:。

以上考核指标公示,请律师界同仁和社会各界广为知晓,共同促进中山市律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3、中山市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中山市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中山市律师协会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标准,旨在规范中山市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律师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收费原则

1. 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公开的原则。

2. 律师服务费用的确定,应根据律师服务的种类、复杂程度、耗费的时间、取得的成果等因素综合考虑。

收费标准

一、诉讼案件

1. 民事案件

- 起诉前咨询:500元/次

- 起诉代理费:5000元起

- 上诉代理费:3000元起

2. 刑事案件

- 侦查阶段委托:10000元起

- 起诉阶段委托:15000元起

- 审判阶段委托:20000元起

3. 行政案件

- 行政复议代理费:5000元起

- 行政诉讼代理费:10000元起

二、非诉讼案件

1. 法律咨询:500元/次

2. 合同起草、审查:1000元起

3. 谈判调解:1500元/次

4. 公证见证:1000元起

5. 法律知识培训:面议

收费方式

1. 计时收费:根据律师服务所需时间计算费用,每小时500元起。

2. 按项目收费:根据律师服务的不同内容和阶段确定收费项目,并按项目计费。

3. 综合收费:结合计时收费和按项目收费,确定一个综合费用。

4. 风险代理:案件胜诉后律师可酌情收取一定比例的胜诉标的额作为代理费。

付款方式

1. 聘请律师前预付一定比例的代理费。

2. 律师服务完成后,委托人支付剩余代理费。

其他规定

1. 律师与委托人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明确收费标准、付款方式等条款。

2. 律师在接受委托前,应向委托人告知收费标准及其他相关信息。

3. 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不合理的费用。

4. 律师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中山市律师协会将根据经济发展和律师服务市场变化,适时调整本标准,以保障律师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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