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政法委律师
1. 定义
南宁政法委律师是由南宁市政治法律委员会选聘的,在政法委的指导和监督下,为政法委及其下属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
2. 职责
南宁政法委律师的主要职责包括:
- 起草、审查法律文件,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
- 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政法干部的法律意识;
- 协助政法委开展法治调研,为政法决策提供依据;
- 参与政法委组织的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活动;
- 负责政法委其他法律事务,保障政法工作依法进行。
3. 选聘条件
成为南宁政法委律师需满足以下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 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 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法律服务能力;
- 熟悉政法系统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4. 聘用程序
南宁政法委律师的聘用程序一般包括:
- 政法委发布律师选聘公告;
- 符合条件的律师报名并提交材料;
- 政法委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选聘;
- 政法委与选聘律师签订聘用协议。
5. 管理监督
南宁政法委律师在执业期间受政法委的领导和监督。政法委负责对律师的业务能力和执业行为进行考核,并定期对其进行培训和指导。
南宁政法委新班子领导上任
近日,南宁市政法委召开新班子成员任命宣布会。根据上级任命,新一届南宁市政法委班子成员名单如下:
1. 书记:
[人物姓名]
2. 副书记:
- [人物姓名]
- [人物姓名]
3. 常务委员:
- [人物姓名]
- [人物姓名]
4. 委员:
- [人物姓名]
- [人物姓名]
- [人物姓名]
新班子成员将秉承“忠诚、担当、为民、公正”的政法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忠实履行政法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南宁。
广西南宁政法委成员
一、职责
广西南宁政法委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国共产党政法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管理全市政法工作。
二、职责范围
政法委的主要职责包括: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政法委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市政法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
2. 统筹协调全市政法机关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3. 指导和监督政法机关队伍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文化。
4. 加强政法机关党建工作,确保政法机关坚决听党指挥、忠诚履职。
5. 指导和监督信访、稳定等工作,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和社会矛盾。
三、组成人员
政法委由党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和委员组成。成员由同级党委任命。现任政法委书记为:
1. 王某某
现任政法委副书记为:
1. 李某某
2. 张某某
现任政法委常委为:
1. 陈某某
2. 刘某某
3. 杨某某
现任政法委委员为:
1. 周某某
2. 吴某某
3. 林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