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受理费怎么支付(案件受理费和诉讼费是一种费用吗)
匿名用户
案件受理费如何支付
1. 支付途径
案件受理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支付:
网上银行
手机银行
自助服务终端机
银行柜台
2. 账户信息
受理法院会提供案件受理费的收款账户信息,包括:
收款单位:法院名称
银行账号: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法院名称
3. 缴费步骤
网银或手机银行缴费:
1. 登录网银或手机银行。
2. 选择“缴费”或“法院缴费”功能。
3. 输入收款方账户信息。
4. 输入案件受理费金额。
5. 确认并支付。
自助服务终端机缴费:
1. 找到法院自助服务终端机。
2. 选择“缴费”功能。
3. 输入收款方账户信息。
4. 输入案件受理费金额。
5. 插入银行卡或扫描二维码支付。
银行柜台缴费:
1. 带上现金或银行卡前往法院指定银行柜台。
2. 提供收款方账户信息。
3. 告知柜员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
4. 支付费用并索要发票。
4. 注意事项
缴费时请仔细核对收款账户信息,以免汇错。
保留缴费凭证或转账记录,以便日后查证。
案件受理费缴纳后,法院会出具收款收据。
缴费成功后,法院会进行核对并受理案件。
案件受理费和诉讼费:是否属于费用
一、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按照规定交纳的费用,用于弥补法院受理案件的成本。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起诉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的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意见规定。
二、诉讼费
诉讼费是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依法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诉讼保全费、鉴定费、证人出庭费、公告费、执行费等。诉讼费的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意见规定。
三、案件受理费和诉讼费是否属于费用
根据《会计法》规定,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耗费。案件受理费和诉讼费都是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必须缴纳的费用,与当事人的诉讼活动直接相关。因此,案件受理费和诉讼费可以认定为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会计处理中,案件受理费和诉讼费应当根据其性质分别归属于不同的费用科目。例如:
案件受理费可以归属于“诉讼费”科目;
诉讼保全费可以归属于“诉讼保全费”科目;
鉴定费可以归属于“鉴定费”科目;
证人出庭费可以归属于“证人出庭费”科目;
公告费可以归属于“公告费”科目;
执行费可以归属于“执行费”科目。
案件受理费支付的法律依据
1.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起诉人应当在提起诉讼的时候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当事人负担,可以由当事人代交。”
2. 交纳方式
诉讼费用专户:当事人可以在法院指定的人民银行诉讼费用专户内缴纳案件受理费。
法院代收:法院可以代收案件受理费,并出具收据。
3. 交纳期限
当事人应当在立案时交纳案件受理费。
4. 减免规定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减免案件受理费:
因生活困难无力支付的;
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减免条件的。
当事人申请减免案件受理费,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法院审查核实后,予以批准或驳回。
5. 逾期不交纳后果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驳回起诉;
作出缓交决定;
代为垫交,并向当事人收取。
以上便是案件受理费支付的法律依据。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应当及时交纳案件受理费,以免影响诉讼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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