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里李玉春经济纠纷判决书
一、案情概要
原告李玉春与被告凯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10万元,借期一年,到期一次性偿还。到期后,被告未按时返还借款,原告遂诉至法院。
二、审判经过
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进行了审理。原、被告双方均提供了证据材料,并进行了质证。
三、裁判结果
经审理,法院认为:
1. 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 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构成违约。
3. 原告主张的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损失应予支持。
综上,法院判决:
1. 被告凯里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玉春借款本金10万元。
2. 被告凯里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玉春借款利息损失。
四、附录
1. 《借款合同》复印件
2. 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清单
3. 被告提供的证据材料清单
杨玉魁案公开审理
一、案件简介
杨玉魁案是一起备受社会关注的重大刑事案件。被告人杨玉魁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23年x月x日在凯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二、检方指控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杨玉魁因琐事与被害人发生争执,于2023年x月x日故意用刀具刺击被害人,致其当场死亡。检方认为,杨玉魁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请求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被告人辩护
被告人杨玉魁在法庭上对指控提出了异议。他辩称自己当时处于激愤状态,并非故意杀人。他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四、法庭调查
法庭对案件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包括传唤证人、调取证据等。经过调查,法院查明了案件的基本事实,确认杨玉魁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五、庭审焦点
庭审的焦点集中在杨玉魁的故意性以及是否构成正当防卫上。检方认为,杨玉魁的行为具有故意性,不构成正当防卫。被告人辩护人则主张,杨玉魁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六、判决结果
经过合议庭审议,凯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杨玉魁有期徒刑十五年。法院认为,杨玉魁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同时,鉴于其因被害人挑衅而激情杀人,系从犯,故从轻处罚。
杨玉魁案的公开审理再次提醒我们,生命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杀人。法律将严厉打击故意杀人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凯里市杨玉魁案件进展
1. 案件背景
2023年3月15日,凯里市发生一起恶性案件,受害人杨玉魁被杀害。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
2. 嫌疑人落网
3月17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在黔东南州境内被抓获。经过审讯,张某对杀害杨玉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3. 案件调查
据警方通报,张某与杨玉魁系熟人,因琐事发生矛盾,一怒之下将其杀害。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4. 案件进展
4月5日,凯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批准逮捕。案件正在凯里市人民法院审理。
5. 案件影响
杨玉魁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人们对人身安全和社会治安问题更加重视。凯里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此案,已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治安管控,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