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工伤认定
1. 明确工伤认定条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条件包括: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因从事工作以外的活动受到事故伤害,但事故是由于工作原因引发的;
- 因从事法定范围内的抢险救灾或其他突发事件救助活动受到事故伤害的;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 申请工伤认定
发生工伤事故后,职工或其近亲属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 工伤认定申请书;
- 职工身份证或户口簿;
- 医疗诊断证明或死亡证明;
- 事故经过说明材料;
- 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3. 调查核实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将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主要调查内容包括:
-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经过;
- 职工是否属于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
- 事故是否与工作有关;
- 职工伤情程度。
4. 认定
经过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做出工伤认定。包括:
- 认定工伤;
- 不认定工伤。
5. 复议和诉讼
如果对工伤认定有异议,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收到认定后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事项:
- 工伤认定期限: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
- 申请材料齐全:提交所有必要材料,避免材料不全造成延迟或认定不通过。
- 调查配合:积极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调查,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据。
- 及时复议诉讼:如对认定有异议,及时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工伤认定后工伤鉴定的时间点
一、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确定是否构成工伤的法律程序,由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调查核实后作出认定。
二、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对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进行评定,由指定医疗机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
三、工伤鉴定时间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完成调查核实,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认定完成后,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工伤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应当在工伤认定决定后1年内申请工伤鉴定。超过1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四、特殊情况
在下列特殊情况下,工伤认定后可以延期申请工伤鉴定:
1. 工伤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因伤情变化需要重新鉴定的;
2. 工伤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因客观原因无法申请鉴定的;
3. 其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情况。
五、申请流程
工伤职工申请工伤鉴定,应当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出具意见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用人单位意见后15日内组织工伤职工进行鉴定。
自己做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对于工伤事故的认定,相关的部门会进行调查取证,对于认定工伤,需要提供特定的材料,个人提交工伤认定材料也需要按照要求进行提供,具体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 工伤认定申请书
2. 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及相关证明
3. 事故经过陈述
4. 医疗记录和诊断证明
5. 工伤事故发生当时的工作环境及工作任务的证明
6. 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社保缴费凭证
7. 伤残鉴定书或诊断证明书(伤残等级为10级及以上的工伤)
8. 劳动能力鉴定书或诊断证明书(伤残等级为10级以下的工伤)
9. 死亡证明及相关证明(工伤事故导致死亡的)
10. 其他材料,视具体情况而定,例如:
事故现场照片或录像
证人证言
单位调查报告等
提交材料的注意事项
材料应真实有效,并加盖单位公章。
材料应按顺序装订,并注明材料名称和页码。
复印件应清晰可辨。
提交材料后,保留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