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松韵母亲庭审律师发言
一、案件基本情况
本案系一起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被告人刘某因交通事故致被害人谭某(谭松韵母亲)死亡,故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二、律师辩护意见
(一)被告人刘某主观恶性小,量刑建议适用缓刑
1. 本案为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被告人刘某事发时并无恶意,且事故主要原因是谭某违反交通规则在先。
2. 被告人刘某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向被害人家属赔偿,对自己的过错表示忏悔。
3. 被告人刘某系初犯,且家庭负担较重,其父母年迈多病,需要其照顾。适用缓刑既能惩戒其行为,又能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二)民事赔偿合理,请求法院支持
1. 被告人刘某已向被害人家属赔偿人民币 XX 万元,该赔偿数额合理适中。
2. 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包括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被告人刘某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人刘某继续承担被害人家属的抚恤金、误工费等后续经济损失。
三、请求法院判决
基于以上辩护意见,律师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1. 被告人刘某犯交通肇事罪,适用缓刑;
2. 被告人刘某赔偿被害人家属民事损失人民币 XX 万元;
3. 被告人刘某继续承担被害人家属的后续经济损失。
四、律师
本案虽是一起不幸的交通事故,但被告人刘某主观恶性小,且已积极弥补过错。希望法院能够宽大处理,给被告人刘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希望被害人家属能够节哀顺变,走出伤痛。
谭松韵母亲案件处理结果
一、案件概况
2018年12月31日,谭松韵母亲张美娥在四川遂宁市发生交通事故身亡。事故责任方江某某驾车闯红灯与张美娥骑行的电动车相撞。
二、审判过程
1. 一审判决:
2019年7月22日,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江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赔偿原告人谭松韵等各项损失共计12余万元。
2. 上诉:
江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3. 二审判决:
2020年1月14日,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三、处理结果
1. 刑事责任:
江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 民事赔偿:
江某某赔偿谭松韵等各项损失共计12余万元。
四、案件影响
谭松韵母亲案件受到广泛关注,引发社会对于交通安全和受害者权益保障的思考。此次判决的生效,不仅是对肇事者的惩罚,也为被害人家属提供了法律支持和慰藉。
谭松韵母亲被撞案将开庭
备受关注的演员谭松韵母亲被撞身亡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案情回顾
2018年12月31日,谭松韵母亲黄某在江苏无锡街头被一辆奔驰车撞倒,经抢救无效身亡。事故发生后,司机张某被警方控制。
后续进展
2019年8月,警方公布调查结果,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2020年4月,张某被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
2021年10月,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
庭审安排
根据公布的庭审时间,该案将于近期在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各方关注
该案因牵涉公众人物而备受关注,不少网友和媒体表示关注,期待法院公正审理,给受害者家属一个交代。
谭松韵母亲被撞案即将开庭,该案的审理结果不仅关系到一个家庭的悲伤,也关乎社会的公平正义。相信法庭会秉持公正,依法审理,给所有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