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款证明开具流程
一、开具主体
欠款证明由公司所属的财务部门开具。
二、申请程序
1. 由债权人向公司财务部门提出开具欠款证明的书面申请。
2. 申请书中需注明债权金额、债权依据以及欠款发生时间等信息。
三、内容规范
欠款证明的内容应包括以下信息:
1. 公司名称和地址
2. 债权人名称和地址
3. 债权金额
4. 债权依据(如合同号、发票号等)
5. 欠款发生时间
6. 证明日期
7. 经办人签名和财务盖章
四、示例格式
欠款证明
兹证明:
债权人:[债权人名称]
地址:[债权人地址]
欠方:[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
债权金额:[金额]
债权依据:[合同号/发票号]
欠款发生时间:[时间]
特此证明。
日期:[证明日期]
经办人:[经办人签名]
财务盖章:[财务盖章]
公司欠款证明人有责任吗
一、
证明人是指在欠款债务纠纷中,为债权人或债务人提供证据的人。在公司欠款案件中,证明人的角色至关重要,其所提供的证据往往能决定案件的胜负。证明人是否对欠款承担责任,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二、证明人的责任
一般来说,证明人不承担欠款责任,其职责仅限于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据。证明人只有在以下两种特殊情况下才可能承担责任:
1、恶意作伪证
如果证明人故意提供虚假或不真实的证据,导致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错误判决,则可能构成作伪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串通舞弊的行为
如果证明人与欠款人或债权人串通舞弊,提供虚假证据或者隐瞒事实,则可能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三、证明人的义务
尽管证明人不承担欠款责任,但仍然负有以下义务:
1、如实提供证据
证明人必须根据自己的真实了解和所掌握的证据提供证言。不得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
2、配合审理
证明人应当配合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审理,如实回答询问,并提供必要的证据。
3、保守秘密
证明人对在审理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四、
公司欠款案件中的证明人一般不承担欠款责任。在证明人恶意作伪证或有串通舞弊行为时,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证明人负有如实提供证据、配合审理、遵守保密等义务。
公司欠款证明开具模板
一、证明内容
1. 欠款人名称
2. 被欠款人名称
3. 欠款金额(大写和小写)
4. 欠款发生日期
5. 欠款原因
6. 还款期限
7. 证明开具日期
8. 证明单位盖章
二、证明格式
证明
本证明证明:
1. 欠款人:欠款人名称
2. 被欠款人:被欠款人名称
兹有欠款人因欠款原因,于欠款发生日期欠下被欠款人人民币大写:欠款金额大写(小写:欠款金额小写)整。
该欠款应于还款期限前偿还,逾期未还,被欠款人有权采取法律措施追究欠款人的责任。
特此证明。
开具单位:
开具日期:
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