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方式
1. 电话号码
长宁县法律援助中心电话号码为:021-
2. 地址
长宁县法律援助中心位于:长宁县人民北路589号
3.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星期六至星期日:休息
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华阳路营业时间
1. 营业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闭馆
2. 服务对象
符合《上海市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自然人
3. 服务内容
提供法律咨询、指导、代理、申请法律援助等服务
4. 注意事項
办理业务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委会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原件
法律援助中心不提供法律文书代写服务
长宁县法律援助中心电话号码
1. 联系方式
长宁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电话:0531-
2. 服务对象
依法享有法律援助权利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
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
在诉讼或者仲裁过程中经济确有困难的其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 服务范围
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服务范围主要包括:
提供法律咨询和解答
指派律师代理诉讼或者仲裁
协助申请法律援助资金
协助申请司法救助
其他法律援助事项
4. 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请法律援助:
直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
通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
通过驻村法律顾问申请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5. 注意事項
申请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和相关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中心受理申请后,将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获得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