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汪道松经济纠纷案
一、案情简介
原告汪道松与被告刘建国于2020年签订一份合同,约定刘建国为汪道松提供建造厂房的工程服务。合同约定,工程款总价为500万元,分三期支付。
二、争议焦点
工程竣工后,汪道松认为厂房存在质量问题,拒绝支付工程款尾款。刘建国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汪道松支付工程款尾款及其利息。
三、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建国提供的工程存在以下质量缺陷:
墙壁开裂
屋顶漏水
地面不平
这些缺陷严重影响了厂房的使用功能。因此,法院判决:
驳回刘建国的诉讼请求;
汪道松无需支付工程款尾款;
刘建国承担案件受理费。
四、本案意义
鄂州市汪道松经济纠纷案凸显了以下法律原则:
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订立合同,但合同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质量保证原则:承包人提供的工程应当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鄂州汪涛的个人资料简介
1. 基本信息
姓名:汪涛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85年3月15日
籍贯:湖北省鄂州市
2. 教育背景
2007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201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3. 职业生涯
2010年至今:在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担任过:
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
鄂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
4. 荣誉成就
多次荣获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先进个人称号
2019年被评为湖北省优秀公诉人
多次参与重大案件的侦办,取得突出成绩
5. 社会活动
鄂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
鄂州市法学会会员
鄂州市委汪道谦
1. 生平简介
汪道谦,1952年出生于湖北省麻城市,曾任鄂州市委书记。他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党务工作者,在地方政府管理方面有着丰富的经历。
2. 任职经历
鄂州市委副书记(2016年-2019年)
鄂州市委书记(2019年-2023年)
3. 执政理念
汪道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调以下执政理念:
以人为本:重视民生福祉,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改革创新:勇于变革,探索新的经济发展模式。
和谐稳定: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各方面协调发展。
4. 工作业绩
汪道谦在鄂州任期内取得了显著的工作业绩,包括:
经济发展: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城市建设:加快城市化进程,优化城乡发展格局。
民生改善:加强社会保障,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环境保护:积极治理环境污染,建设宜居城市。
5. 荣誉表彰
汪道谦曾获得以下荣誉表彰:
鄂州市优秀共产党员
全国劳动模范
全国先进科技工作者
6. 离任
2023年,汪道谦卸任鄂州市委书记,转任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