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律师疫情防控措施最新消息
一、疫情防控管理
1. 律师进入法院、检察院、看守所等司法场所,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 律师执业活动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避免聚集。
3. 律师发现自身或近距离接触者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时,应立即报告社区和相关部门,并按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和隔离。
二、案件办理要求
1. 鼓励律师通过线上方式办理案件,如远程会见当事人、提交法律文书等。
2. 确需线下办理案件的,律师应提前预约,并做好防护措施。
3. 律师会见当事人时,应严格遵守看守所或监管场所的疫情防控规定,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
三、其他防疫措施
1. 律师事务所应加强办公场所的消杀,定期进行人员核酸检测。
2. 律师参与社会活动时,应注意自身防护,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3. 律师应及时关注官方疫情防控信息,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落实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一、深化认识,压实责任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是为了更加科学、精准、有效地应对疫情。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优化调整措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预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优化调整,科学防控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各地要全面落实优化调整措施,取消入境人员全员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取消查验健康码,有序恢复出境旅游等,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三、加强监测,精准施策
要加强疫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建立健全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风险。针对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精准防控,加强动态监测和评估,及时采取必要防控措施。
四、提升服务,优化救治
要优化医疗服务和救治体系,提高医疗救治能力和水平。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完善分级分类诊疗机制,确保患者及时得到有效救治。
五、强化宣传,引导群众
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疫情,做好个人健康防护。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凝聚社会共识,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六、加强监督,落实责任
要加强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严肃追究不落实、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完善疫情防控体系,不断提高应对疫情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通过落实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我们可以更加精准有效地控制疫情,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