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沙公积金劳动仲裁
公积金劳动仲裁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发生纠纷,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依法作出裁决。
1.1 裁决机构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简称“仲裁委”)负责受理长沙公积金劳动仲裁案件。
1.2 适用范围
仲裁委受理下列公积金劳动争议案件: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公积金缴存、提取或使用发生争议的;
劳动者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公积金业务办理发生争议的。
二、仲裁程序
2.1 申请仲裁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向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
2.2 受理案件
仲裁委审查申请书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2.3 开庭审理
仲裁委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庭审理,对事实证据进行调查和质证,提出争议焦点,听取双方陈述和申辩。
2.4 调解与裁决
仲裁委根据审理情况,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作出仲裁裁决书。
三、公积金劳动仲裁的意义
3.1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公积金劳动仲裁为劳动者提供了解决公积金争议的有效途径,保障其取得住房公积金方面的合法权益。
3.2 促进劳资和谐
通过仲裁解决劳动争议,避免事态扩大,维护劳资双方的和谐关系。
3.3 规范公积金管理
公积金劳动仲裁有助于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确保公积金制度健康、稳定运行。
长沙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案件受理范围
一、受理范围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规定,长沙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案件:
1. 劳动合同纠纷,包括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争议;
2. 工资报酬纠纷,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争议;
3. 劳动时间、休息休假和社会保险纠纷;
4. 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纠纷;
5. 集体劳动争议;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排除范围
以下劳动争议不属于长沙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1. 因劳动关系以外的其他纠纷引起的争议;
2. 已依法提起诉讼或已由其他仲裁机构受理的争议;
3. 不属于劳动关系的争议,如个体经营者与雇工之间的争议;
4. 外国人、无国籍人与中国境内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合同引起的争议。
长沙公积劳动仲裁电话号码
1. 背景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长沙公积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专门受理和调解长沙地区劳动争议的行政机构。
2. 电话号码
长沙公积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电话号码如下:
咨询电话:0731-
投诉电话:0731-
传真号码:0731-
3. 地址及办公时间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黄兴路一段180号(长沙市人力资源市场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4. 受理范围
长沙公积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范围包括:
劳动合同纠纷
工资报酬纠纷
劳动保险纠纷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纠纷
其他劳动争议
5. 注意事项
申请劳动仲裁时,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费记录等。
申请人应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的60天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立案调查取证。
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