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证书的效力保障
律师公证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文书,其效力受到法律的严格保障。
1.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34条规定:“律师公证书具有与国家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效力保障措施
(1)律师资格审查
只有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并经公证协会考核合格的律师才能办理公证。
(2)公证程序规范
律师公证必须严格按照《公证法》和《律师公证细则》等规定进行,包括审查当事人身份、核实事实、制作公证书等。
(3)公证文书的真实性
律师公证书由律师签名、盖章,并加盖公证协会印章,具有证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效力。
(4)公证文书的执行力
律师公证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拒不履行公证书载明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公证责任追究
律师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如有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和刑事追究。
3. 效力范围
律师公证书的效力范围与国家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相同,包括:
证明当事人的身份、行为和事实;
证明文书的真实性;
赋予文书强制执行力。
4. 效力限制
律师公证书的效力也有其限制,包括:
公证事项不属于律师公证范围的;
公证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公证书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5. 效力异议
当事人对律师公证书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证书无效的,可以判决撤销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