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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律师协会会长是如何产生的

本文章由注册用户 张奕橙 上传提供

发布:2024-12-01 评论 纠错/删除



一、丽水市律师协会会长是如何产生的

丽水市律师协会会长产生程序如下:

1. 提名

由协会会员大会提名候选人。

候选人必须符合《丽水市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条件。

2. 资格审查

协会秘书处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的候选人进入候选人名单。

3. 竞选

候选人进行竞选活动,向会员介绍自己的竞选纲领和工作设想。

4. 投票选举

协会会员大会进行投票选举。

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每位会员有一票。

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当选为会长。

5. 任期

会长任期为三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其他规定:

会长候选人不得少于两人。

会长选举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且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会员的半数。

会长选举结果由协会秘书处公布。

二、丽水市律师协会会长王健

丽水市律师协会会长

王健
简介:

浙江丽水人,1968年出生

1991年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院

1992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

现任浙江省丽水市律师协会会长

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中国法学会会员

浙江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丽水市人大代表

执业经历:

1992年至今,在丽水市从事律师执业

办理过大量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

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公司法律顾问等业务

社会职务:

丽水市人大代表

丽水市律师协会会长

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中国法学会会员

浙江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荣誉称号:

丽水市优秀律师

浙江省优秀律师

全国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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