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阳区劳动仲裁流程
第一步:提交仲裁申请
申请人向汉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书。
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清单等内容。
第二步:受理仲裁申请
仲裁委收到申请书后,在7日内审查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通知书。
第三步:开庭审理
仲裁委在受理仲裁申请后,根据案情确定开庭时间。
开庭时,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均应到庭。
仲裁委主持庭审,听取双方陈述、质证、辩论。
第四步:调查取证
仲裁委根据需要,可以进行调查取证,包括调取证据、询问证人等。
申请人、被申请人有权申请仲裁委调查取证。
第五步:调解
仲裁委在审理过程中,可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委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第六步:裁决
调解不成的,仲裁委将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
裁决书应载明裁决结果、理由和依据。
第七步:送达裁决书
仲裁委在作出裁决后,将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第八步:执行裁决
裁决书生效后,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注意事项:申请仲裁的时效为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
仲裁申请费由申请人承担。
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武汉市汉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118号(汉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
汉阳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