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劳动仲裁指南
一、劳动仲裁简介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快速、方便、有效的途径。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对劳动权利、劳动义务发生争议。
二、劳动仲裁地点
沈阳市大东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位于沈阳市大东区东陵区泰山街11号。
三、受理范围
大东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发生在沈阳市大东区的下列劳动争议:
1. 劳动合同争议;
2. 工资报酬争议;
3. 劳动关系确认争议;
4. 社会保险争议;
5. 其他劳动争议。
四、申请仲裁
劳动者申请仲裁,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载明以下内容:
1.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2.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3. 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4. 仲裁请求;
5. 证据和证人名单。
五、仲裁程序
1. 受理申请: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将在七日内审查受理。
2. 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一名为仲裁员主席。
3. 开庭审理:仲裁庭将在受理仲裁申请书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开庭审理。
4. 调解:开庭前,仲裁庭应进行调解。
5. 裁决: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裁决。
六、仲裁裁决
劳动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在十五日内履行仲裁裁决。若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沈阳市大东区劳动仲裁地址及电话
沈阳市大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负责受理和处理大东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长白一街61号
电话:024-
具体受案范围:
1. 劳动合同纠纷;
2. 工资报酬纠纷;
3. 社会保险纠纷;
4. 劳动争议双方权利义务纠纷;
5. 劳动人事管理方面的其他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