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经济纠纷
案情简介
1. 原告:张某
2. 被告:李某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于2020年签订了一份经济合同,约定由张某向李某提供原材料,李某加工成成品后交货。合同约定交货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货款总价为100万元。
纠纷起因
2021年7月1日,李某仍未交货,张某多次催促未果。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违约金。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
1. 李某是否构成违约?
2. 张某主张的违约金是否合理?
审理过程
法院经审理 查明,李某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交货,构成违约。法院支持了张某的诉讼请求,判决李某向张某支付货款100万元,并赔偿违约金20万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如下:
1. 被告李某向原告张某支付货款100万元。
2. 被告李某向原告张某支付违约金20万元。
启示
本案中,李某因未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而构成违约,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此案提醒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谨慎对待,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并妥善履行合同义务。同时,遇到经济纠纷时,及时寻求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胶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1. 电话号码: 0532-
2. 办公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临海路188号
业务范围
胶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主要负责以下领域的侦查工作:
1. 非法集资
2. 经济诈骗
3.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4. 洗钱
5. 走私
举报渠道
市民如果有相关信息线索,可以通过以下渠道举报:
1. 拨打经侦大队电话
2. 到经侦大队办公室举报
3. 通过胶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
2020 胶州最新公诉案件
一、敲诈勒索案
1. 被告人李某因敲诈勒索他人 30 万元,被胶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5 万元。
2. 被告人张某因敲诈勒索他人 10 万元,被胶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3 万元。
二、毒品犯罪案
1. 被告人王某因贩卖毒品 100 克,被胶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5 万元。
2. 被告人陈某因非法持有毒品 50 克,被胶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认定陈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2 万元。
三、非法经营案
1. 被告人刘某因非法经营药品,被胶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认定刘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5 万元。
2. 被告人孙某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被胶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认定孙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 2 万元。
四、聚众斗殴案
1. 被告人赵某等 5 人因聚众斗殴,致多人受伤,被胶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认定赵某等人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一年,其余 4 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刑罚。
五、交通肇事案
1. 被告人李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被胶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
六、故意伤害案
1. 被告人张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致被害人轻微伤,被胶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 2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