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工伤停工留薪标准最新解读
一、适用范围
成都市工伤停工留薪标准适用于发生工伤事故并经认定的在职职工。
二、标准
根据《成都市工伤保险条例》和《成都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成都市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标准为:
1. 住院治疗期间:本市职工的平均工资
2. 门诊治疗期间:本市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0%
三、支付期限
职工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支付,至职工经治疗伤情达到痊愈、评定劳动能力等级或者死亡为止。
四、福利待遇
停工留薪期间,职工享受以下福利待遇:
1. 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 停工留薪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
五、注意事项
1. 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伤无关的劳动。
2.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从事与工伤无关的劳动。
3. 职工伤情达到痊愈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的原工作岗位安排职工工作。
4. 职工伤情达到评定劳动能力等级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安排职工工作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成都市工伤停工留薪标准最新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发生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的职工。
二、停工留薪期
职工发生工伤后,经医疗机构诊断需要停工治疗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
1. 一级工伤:至伤情稳定且功能障碍评定结束。
2. 二级工伤:至医疗终结且功能障碍评定结束。
3. 三级工伤:至医疗终结。
4. 四级工伤:90天。
5. 五级工伤:30天。
6. 六级工伤:15天。
三、停工留薪待遇标准
停工留薪期工资按照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不得低于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1930元/月)。
四、注意事项
1. 停工留薪期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并从社会保险基金中报销。
2. 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得从事与原工作性质相同的劳动。
3. 停工留薪期满后,职工应按照医疗机构的诊断和功能障碍评定结果返回原工作岗位。
成都市工伤停工留薪标准最新文件
工伤停工留薪制度旨在保障工伤职工在因工受伤期间获得必要的经济补偿和生活保障。成都市作为经济发达地区,不断完善和调整工伤停工留薪标准,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
根据成都市最新文件,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以下标准发放:
1. 一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100%
2. 二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5%
3. 三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
4. 四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80%
5. 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70%
6. 十一级至十五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60%
二、停工留薪的期限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的期限,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不超过12个月
2. 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不超过9个月
3. 十一级至十五级伤残职工:不超过6个月
三、停工留薪期间的福利待遇
除了工资待遇外,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还可享受以下福利待遇:
1. 工伤医疗费用
2. 康复治疗费用
3. 营养补贴(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
4. 生活护理费(护理依赖程度较高的重度伤残职工)
四、停工留薪终止条件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终止条件包括:
1. 经医疗鉴定确定伤情已恢复,可以复工的
2. 停工留薪期满的
3. 工伤职工主动提出终止的
成都市工伤停工留薪标准最新文件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为其提供必要的经济和生活保障。工伤职工及相关单位应积极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