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一、简介
旌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旌阳区劳仲委)是旌阳区依法设立的仲裁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受理、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受案范围
旌阳区劳仲委受理下列劳动争议案件:
1. 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2. 因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3.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发生的争议;
4.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
三、仲裁程序
旌阳区劳仲委仲裁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 申请阶段:当事人向旌阳区劳仲委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
2. 立案阶段:旌阳区劳仲委审查仲裁申请书和证据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立案。
3. 审理阶段:旌阳区劳仲委组成仲裁庭,组织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并进行法庭调查和询问。
4. 调解阶段:在审理过程中,旌阳区劳仲委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和解。
5. 裁决阶段:旌阳区劳仲委就争议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四、裁决的效力
旌阳区劳仲委依法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双方均有约束力。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联系方式
旌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旌阳区文化路XX号
电话:XXXXXX
邮箱:XXXXXX
德阳市旌阳区劳动局仲裁委员会
简介
德阳市旌阳区劳动局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仲裁劳动争议的常设性仲裁机构。
职责
劳动仲裁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1. 受理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2. 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查、调解、裁决;
3. 执行劳动争议裁决;
4. 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5. 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业务的宣传和研究。
组织机构
劳动仲裁委员会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由区人民政府任命,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劳动仲裁委员会设有办公室、调解庭和裁决庭。
程序
劳动争议申请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后,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受理或不予受理。受理后的案件,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及时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组织裁决。裁决书对当事人双方均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服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作用
劳动仲裁委员会通过调解和仲裁,及时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旌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联系方式
旌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负责受理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如需联系旌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可通过以下方式:
1. 电话号码
0817-
2. 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旌阳区文化东路188号
3. 其他联系方式
传真:0817-
邮箱:
注意事项
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逾期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申请仲裁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
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会及时通知当事人并安排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