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劳动仲裁流程
1. 申请受理
受理时间:劳动纠纷发生后一年内
受理部门:六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
受理条件:符合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申请材料齐全、有效
2. 提交材料
劳动仲裁申请书
身份证明
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仲裁请求和理由
证据材料(例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日志等)
3. 受理审查
仲裁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立案,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驳回。
4. 组成仲裁庭
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员和两名陪审员组成。
仲裁员由仲裁委指定,陪审员从劳动和用人单位代表中各一名随机选取。
5. 开庭审理
双方当事人按照仲裁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参加开庭。
仲裁庭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质证、辩论等。
仲裁庭根据证据,查明事实,划分责任。
6. 调解
仲裁庭根据案情,可以在开庭前或开庭中进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制作调解书,对双方有约束力。
7. 作出裁决
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将作出裁决。
裁决书应当载明裁决结果、事实和理由、法律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等。
8. 送达裁决
仲裁委将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9. 裁决生效
一方当事人不服裁决,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在规定时间内起诉的,裁决书生效,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内容。
六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一、简介
六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是市级依法设立的专门调处劳动争议的仲裁机构。其宗旨是依法公正、及时、高效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职能职责
1. 受理、审理、调解劳动争议案件;
2. 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制作仲裁书;
3. 督促仲裁裁决的执行;
4. 办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管辖范围
仲裁委管辖六安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包括:
1. 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
2. 关于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
3. 关于工作时间、休息时间、休假等;
4. 关于劳动纪律、职业道德等;
5. 关于劳动安全、卫生等。
四、仲裁程序
1. 申请:申请人应向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书,载明当事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争议事项、事实理由和仲裁请求。
2. 受理:仲裁委审查申请书后,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立案。
3. 调查核实:仲裁员对争议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查明事实,收集证据。
4. 调解:仲裁员主持调解,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5. 裁决:调解不成时,仲裁员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做出仲裁裁决。
五、裁决效力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社会服务
仲裁委积极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和化解工作,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政策解读、普法宣传等服务,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安徽六安劳动仲裁流程图
一、申请仲裁
1. 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
2. 申请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并附相关证据。
二、受理仲裁
1. 仲裁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2.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驳回申请并出具驳回通知书。
三、组成仲裁庭
1. 仲裁委员会指定独任仲裁员或组成仲裁庭。
2.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一人为首席仲裁员。
四、开庭审理
1. 仲裁庭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和地点。
2. 开庭时,双方当事人应当到庭,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仲裁庭可缺席审理。
3. 仲裁庭依法审理案件,听取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辩论。
五、调解
1. 仲裁庭在审理过程中,可以调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2. 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
六、仲裁裁决
1. 无法调解或调解不成的,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
2. 仲裁裁决书应当载明事实、理由和裁决结果。
3. 仲裁裁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七、执行仲裁裁决
1. 裁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按照裁决书履行义务。
2. 拒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