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2020年物业收取标准
1. 收费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惠州市范围内,经依法取得物业管理资格,且向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所有物业管理企业。
2. 收费项目
物业费收取项目包括:
物业服务费:按照建筑面积计算,用于物业共有部分的清洁、绿化、维修等日常管理费用。
住宅公共设施使用费:用于电梯、照明、供水、供电等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使用费用。
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国家和当地规定,用于物业公共部分和共用设施的维修和更新费用。
3.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参考收费标准如下:
物业服务费:一般为每平方米每月1.5-3元
住宅公共设施使用费:一般为每户每月50-100元
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国家和当地规定,一般为每平方米每月0.2-0.5元
4. 收费方式
物业费收取方式一般为按月缴纳。业主可以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缴费等方式缴纳。
5. 违反规定处理
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标准收费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款。
6. 附则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标准解释权归惠州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