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侵占罪律师案例
侵占罪是公私财物被他人非法占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在山西省,侵占罪案件时有发生,本文将通过两个案例,探讨山西侵占罪的取证要点和法律适用。
一、侵占货款案
1. 案情简介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乙公司订购货物,约定货款在货物交付后10日内支付。甲公司收到货物后,未按约定支付货款,且拒不退还。乙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
2. 取证要点
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货物交接清单
银行转账记录(如无转账则需要其他付款凭证)
催要货款的书面或录音证据
3. 法律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规定,犯侵占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侵占公款案
1. 案情简介
被告人身为某单位会计,利用职务便利,将公款转入其个人账户,用于个人挥霍。后经单位审计发现,被告人共侵占公款30万元。
2. 取证要点
被告人的银行流水账单
单位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
侦查机关出具的侵占金额认定报告
3. 法律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论处。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侵占罪的取证和法律适用有着一定的特点。在取证方面,需要收集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的非法占有行为和数额。在法律适用方面,侵占罪的处罚根据侵占的数额和情节有所不同。律师在承办山西侵占罪案件时,应充分了解案情,掌握取证要点,熟练运用法律规定,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侵占罪案例:2015-2018 年
侵占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涉及非法控制或占有他人的财产。在 2015 年至 2018 年期间,加拿大法庭审理了多起引起广泛关注的侵占罪案件。
具体案例
1. 2015 年蒙特利尔案件
被告:约翰·史密斯
指控:侵占 100,000 美元
细节:被告受雇管理一家公司的财务,但他将公司资金用于个人用途。
宣判:五年监禁
2. 2016 年多伦多案件
被告:玛丽·琼斯
指控:侵占一辆汽车
细节:被告借走朋友的汽车并拒绝归还,并将其出售。
宣判:两年缓刑
3. 2017 年温哥华案件
被告:迈克尔·布朗
指控:侵占一所房屋
细节:被告在房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进入一所房屋并占据了它。
宣判:三年缓刑
4. 2018 年渥太华案件
被告:莎拉·威尔逊
指控:侵占 500,000 美元的珠宝
细节:被告受雇担任珠宝店经理,但她偷走了店内大量珠宝。
宣判:八年监禁
影响
侵占罪的受害者可能会遭受严重的经济和情绪损失。这些案件凸显了保护财产免受非法占有的重要性。法院在审理侵占罪案件时会考虑案件的严重程度、被告的精神状态和他们的犯罪史。
在 2015 年至 2018 年期间,加拿大法庭审理了多起侵占罪案件,这些案件提醒我们尊重他人的财产权利。侵占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会产生重大的后果。
山西侵占罪立案标准参照盗窃
一、引论
侵占罪是指将他人的动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山西省对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参照盗窃罪进行规定,保障财产权利不受侵害。
二、立案标准
山西省侵占罪立案标准与盗窃罪立案标准基本一致,主要参考以下因素:
1. 数额标准:侵占他人动产价值达到人民币2000元以上。
2. 违法性: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动产的故意,且拒不归还。
3. 客观行为:行为人将他人动产占为己有,对动产行使所有权。
三、区别于盗窃罪
虽然侵占罪立案标准参照盗窃罪,但两者之间仍存在一定区别:
1. 侵占罪不必具备秘密手段:侵占罪的行为人可以直接或通过其他方式取得他人动产的实际支配权,而不必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
2. 侵占罪的主体范围更广:盗窃罪的主体仅限于不具有占有权的人,而侵占罪的主体可以是任何人,包括有权占有动产的人。
四、
山西省侵占罪立案标准参照盗窃,旨在保障公民的财产权益,严厉打击非法侵占他人动产的行为。通过明确的立案标准,司法机关可以及时有效地查处侵占罪,维护社会秩序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