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
一、简介
黄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设立的,负责解决黄埔区范围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独立行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权,维护劳动争议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职责
仲裁庭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受理并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2. 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依法作出裁决;
3. 监督仲裁裁决的执行;
4. 组织调解劳动人事争议;
5. 指导基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工作。
三、管辖范围
仲裁庭对黄埔区下列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行管辖:
1. 劳动合同争议;
2. 工资、社会保险等劳动待遇争议;
3. 因履行劳动合同产生的其他争议;
4. 集体劳动争议。
四、仲裁程序
仲裁程序一般分为以下阶段:
1. 申请仲裁:当事人向仲裁庭提交仲裁申请书;
2. 立案:仲裁庭审查申请书,决定是否立案;
3. 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出席开庭,进行质证、辩论;
4. 调解:仲裁员主持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5. 仲裁裁决:经过调解无法达成和解的,仲裁员依法作出仲裁裁决。
五、投诉与监督
对仲裁庭的仲裁活动,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庭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仲裁庭接受上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黄埔区人民政府的监督。
广州市黄埔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上班时间
1. 上班时间
广州市黄埔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上班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2. 休息时间
周末(周六、周日)
法定节假日
3. 特殊情况
如遇特殊情况,劳动仲裁委员会可能调整上班时间,具体以官方通知为准。
4. 温馨提示
建议当事人在上班时间内前往劳动仲裁委员会咨询或提交材料,以保证及时办理业务。
请注意遵守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规章制度,保持安静有序。
广州市黄埔区劳动局仲裁委员会
一、简介
广州市黄埔区劳动局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设立的常设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隶属于广州市黄埔区劳动保障部门。仲裁委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受理、审理和裁决。
二、职能
仲裁委的主要职能包括:
1. 受理、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2. 依法裁决劳动争议案件;
3. 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进行执行监督;
4. 调解劳动争议案件;
5. 指导、监督下级劳动保障部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审理范围
仲裁委受理下列劳动争议案件:
1.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个人之间的劳动关系方面的纠纷;
2. 劳动者之间因履行劳动合同产生的纠纷;
3. 其他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仲裁流程
1. 当事人申请:申请人向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2. 受理审查:仲裁委对申请书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3. 组成仲裁庭:仲裁委指定一名仲裁员并组建仲裁庭。
4. 调查取证:仲裁庭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包括收集证据、询问当事人、进行现场勘验等。
5. 调解:仲裁庭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积极调解当事人間的争议。
6. 仲裁裁决:如调解不成功,仲裁庭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裁决案件。
五、仲裁费用
仲裁委按国家规定收取仲裁费。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按责任大小分担。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可申请减、免仲裁费。
六、其他
仲裁委坚持公平、公正、廉洁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仲裁委注重调解,积极化解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