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区劳动仲裁电话
简介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长清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联系方式
长清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济南市长清区长清大街245号
受理案件范围:发生在长清区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案件
咨询电话
1. 咨询热线:0531-
2. 案件受理咨询:0531-
温馨提示
劳动争议仲裁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逾期申请仲裁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仲裁申请人应当填写仲裁申请书,并提供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劳动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和证据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劳动仲裁程序包括开庭审理、调查取证、调解等环节。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在自受理仲裁申请书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仲裁裁决书。对仲裁裁决书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长清区劳动仲裁联系方式
1. 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
地址: 长清区创业大厦15层
2. 劳动仲裁委员会联系电话
电话: 0531-
3. 劳动仲裁委员会电子邮件
邮箱:
注意:
劳动仲裁委员会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提交仲裁申请时,请携带相关资料(劳动合同、工资单等证据)并填写仲裁申请表。
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包括劳动合同纠纷、工资待遇纠纷、工伤保险纠纷等。
长清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一、背景介绍
长清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清区仲裁委”)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条例》设立的非盈利性事业单位,承担着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职责。
二、职责范围
长清区仲裁委的职责范围包括:
1. 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并依法进行审理和裁决。
2. 调解劳动争议纠纷。
3. 为劳动争议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
4. 宣传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审理程序
1. 受理申请:劳动争议当事人可通过书面或网上申请的方式向长清区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
2. 立案审查:仲裁委对仲裁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 仲裁庭组成:仲裁委员会由一名主任审判员和两名仲裁员组成,共同组成仲裁庭。
4. 开庭审理:仲裁庭依法审理案件,听取当事人陈述、质证和辩论。
5. 调解和裁决:仲裁庭依法调解案件,调解不成的进行裁决。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四、异议和执行
1. 异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执行: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当事人应自觉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惠民服务
长清区仲裁委积极为劳动争议当事人提供便民和惠民服务,包括:
1. 网上申诉:当事人可通过长清区仲裁委官网提交仲裁申请。
2. 法律援助: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3. 劳动关系协调:协助劳动争议当事人化解劳动关系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