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值班律师补助政策
一、补助对象
值班律师
二、补助标准
每个值班日:100 元/次
三、补助条件
1. 取得执业资格证满 3 年以上。
2. 已在地方法律援助中心注册并通过审核。
3. 实际执行值班任务,并出具值班证明。
4. 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
四、补助发放程序
1. 值班律师完成值班任务后,提交值班证明至法律援助中心。
2. 法律援助中心核实值班情况无误后,将补助发放至值班律师指定账户。
五、其他规定
1. 补助经费由中原区财政拨付。
2. 值班律师有义务配合法律援助中心对补助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违反值班纪律、虚报值班情况的,将取消值班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补助。
法律援助律师值班补贴发放办法
一、目的
保障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的正常开展,及时调动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值班律师队伍素质,满足人民群众获得法律援助的需要。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经法援机构聘用的各级法律援助值班律师。
三、补贴发放标准
按照值班时段和法律援助类别,确定补贴发放标准如下:
1. 工作日值班补贴:
- 白天(8:00-18:00):每小时元
- 夜间(18:00-次日8:00):每小时元
2. 节假日值班补贴:
- 白天(8:00-18:00):每小时元
- 夜间(18:00-次日8:00):每小时元
3. 刑事案件值班补贴:
- 白天(8:00-18:00):每小时元
- 夜间(18:00-次日8:00):每小时元
四、发放流程
1. 值班律师按时完成值班工作并提交值班记录。
2. 法援机构审核值班记录,确认值班时长和类别。
3. 按照补贴标准计算补贴金额。
4. 法援机构将补贴发放至值班律师指定的账户。
五、监管和监督
1. 法援机构负责对值班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监管和监督。
2. 值班律师有义务如实记录值班时长和类别。
3. 发现有弄虚作假、滥用值班补贴等行为的,取消其值班资格并追回已发放补贴。
六、附则
1.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 本办法由(法援机构名称)负责解释。
中原区值班律师补助
值班律师制度是维护法律服务公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作为值班律师,在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也肩负着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平正义的使命。值班律师的补助标准是影响其积极性、确保值班制度顺利实施的关键因素之一。中原区近年来不断完善值班律师补助制度,有效保障了值班律师的合法权益,也提升了值班律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1. 补助标准
中原区值班律师补助标准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
基本补助:每小时50元,最少3小时,每天最高不超过600元。
值班误工费:按每小时200元计算,根据值班时间实际误工时长发放。
交通补助:根据值班律师实际交通费发放,单次不超过100元,每天最高不超过200元。
其他补助:视值班情况给予相应补助,如夜班、节假日补助等。
2. 发放方式
值班律师补助采取按月发放的方式。值班律师应于每月10日前报送值班记录表至区司法局法援中心,由法援中心核准后发放补助。
3. 特殊情况
遇到自然灾害、疫情等特殊情况,值班律师补助标准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确保值班律师的合理待遇。
4. 补助管理
中原区司法局法援中心负责值班律师补助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值班律师须严格遵守值班管理制度,并提供真实、准确的值班记录。对违反值班规定的值班律师,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中原区不断完善的值班律师补助制度保障了值班律师的合法权益,调动了其提供优质服务的积极性。值班律师制度的完善为维护法律服务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