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区离婚起诉指南
1. 法院管辖
深圳龙岗区离婚案件由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管辖。
2. 起诉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一方或双方自愿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一方有法定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形。
3. 起诉材料
起诉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起诉状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结婚证原件;
身份证原件;
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如分居证明、过错行为证据等。
4. 立案流程
当事人携带上述材料到龙岗区人民法院民事立案庭立案;
立案庭审查材料是否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受理;
法院将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5. 诉讼程序
法院立案后,将安排调解;
调解不成,则进入审理阶段;
法院将开庭审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出庭陈述意见;
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6. 其他事项
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诉讼费按规定缴纳;
离婚判决生效后,当事人需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深圳起诉离婚去哪里办理?
深圳市实行诉讼登记制度,起诉离婚需要到福田区和南山区诉讼服务中心办理,不能去其他区办理。
1. 受理范围
福田区诉讼服务中心受理户籍在福田区、南山区、罗湖区、盐田区的离婚诉讼。
南山区诉讼服务中心受理户籍在南山区的离婚诉讼。
2.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3. 办理材料
(1) 起诉状(原件)
(2)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如:子女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等)
4. 办理流程
(1) 填写《立案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 缴纳诉讼费并领取《受理案件通知书》。
(3) 等待法院传票并按期参加诉讼。
5. 特别提示
(1) 起诉离婚时,原告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2) 如一方下落不明,原告可以申请公告送达。
(3) 离婚诉讼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法院将在庭审中予以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