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律师会见笔录模板
一、基本信息
1. 会见时间:
2. 会见地点:
3. 会见人员:
- 律师:
- 当事人:
二、当事人陈述
1. 当事人姓名、年龄、职业、住址:
2. 涉案基本事实:
3. 当事人对指控的意见:
4. 当事人认为该行政行为违法的理由:
5. 当事人诉求:
三、律师询问
1. 对当事人陈述的补充询问:
2. 对涉案行政行为的法律分析:
3. 告知当事人相关法律法规:
4. 对当事人诉求的可行性分析:
四、律师建议
1. 行政复议方案:
- 复议机关:
- 复议请求理由:
- 复议申请材料:
2. 行政诉讼方案:
- 法院管辖:
- 起诉状内容:
- 证据材料:
五、当事人意愿
1. 当事人选择方案:
2. 当事人委托事项:
六、笔录结束
1. 会见结束时间:
2. 笔录制作人:
3. 当事人签字确认:
4. 律师签字确认:
律师会见笔录需不需要犯罪嫌疑人签字?
犯罪嫌疑人会见律师,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在会见过程中,律师会制作会见笔录,记录会见的内容。
1.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会见笔录,并在会见结束时由律师和犯罪嫌疑人签名。
2. 律师会见笔录的意义
律师会见笔录是证明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情况的法律文书,具有以下意义:
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会见权。
记录会见过程,避免出现争议。
为律师后期辩护提供依据。
3. 犯罪嫌疑人签字的重要性
犯罪嫌疑人在律师会见笔录上签字,表明犯罪嫌疑人认可笔录内容,具有以下作用:
确认会见笔录的真实性。
防止出现伪造或篡改笔录的情况。
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4. 特殊情况
在特殊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可能无法在律师会见笔录上签字,例如:
犯罪嫌疑人精神障碍,无法理解或表达意思。
犯罪嫌疑人身体状况不佳,无法签字。
会见场所条件有限,无法取得签字。
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应在笔录中注明原因,并由在场见证人签字确认。
律师会见笔录需要犯罪嫌疑人签字,这是法律规定和实践中的普遍做法。犯罪嫌疑人在笔录上签字,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保障作用。
律师会见笔录作为证据的可采性
一、律师会见笔录的性质
律师会见笔录是律师在会见嫌疑人或被告时,对会见过程所作的记录。其主要内容包括:会见时间、地点、人员、会见谈话内容以及律师的意见和建议等。
二、律师会见笔录作为证据的争论焦点
对于律师会见笔录是否可以作为证据,法律界存在两种观点:
1. 可采性观点:认为律师会见笔录具有客观性、真实性和可靠性,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因为律师在会见过程中有保密义务,不会捏造或篡改会见谈话内容。
2. 不可采性观点:认为律师会见笔录属于特权保密信息,不应作为证据使用。因为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会见是保密的,如果允许律师会见笔录作为证据,会破坏律师与委托人的信任关系。
三、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律师会见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前提是:
1. 会见谈话内容与案件有关;
2. 律师没有违反保密义务;
3. 会见笔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
司法实践中,律师会见笔录作为证据的范围一般限于以下情形:
1. 嫌疑人或被告的供述,但须符合自愿、真实、合法取得的条件;
2. 律师对案情的分析和意见,可以作为辩护意见参考;
3. 证明律师是否履行了辩护职责,是否违反了保密义务。
四、律师会见笔录作为证据的注意事项
律师在制作会见笔录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如实记录会见谈话内容,不得捏造或篡改;
2. 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会见内容;
3. 准确记录会见时间、地点、人员等信息;
4. 签字或盖章确认笔录的真实性。
律师会见笔录在刑事诉讼中具有一定的证据价值,但其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律师会见笔录作为证据的使用范围进行了限制,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律师的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