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执行期间可以撤回吗
一、案件执行定义
案件执行是指法院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等法律文书,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以实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
二、案件执行期间是否可以撤回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案件执行期间,申请执行人可以撤回申请。撤回后,执行程序终止。
三、撤回申请的条件
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案件执行尚未实际开始。
2. 申请执行人有撤回执行申请的权利。
3. 撤回申请不损害申请执行人、被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四、撤回申请的程序
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应当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撤回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撤回的原因和日期。
五、撤回申请的效力
执行法院收到撤回申请后,应当及时作出裁定准许或驳回。裁定准许后,执行程序即时终止。
六、撤回申请后的法律后果
撤回申请后,执行程序终止,申请执行人不得再次就同一案件再提出执行申请。但是,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恢复执行。
七、撤回申请的注意事项
1. 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应审慎,避免不必要的诉累。
2. 撤回申请前,应充分考虑是否会对被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
3. 撤回申请后,申请执行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提出执行申请。
案件执行期间可以撤回诉讼费还要退吗?
一、执行期间能否撤回
原则上,在执行程序进行期间,原告可以撤回执行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1. 债务人已经履行义务的;
2. 判决、裁定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3.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撤回的。
二、诉讼费是否需要退回
如果原告在执行期间撤回执行申请,那么已经缴纳的诉讼费是否需要退回,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 案件未进入执行程序
如果案件尚未进入执行程序,原告撤回执行申请,应退还已缴纳的诉讼费。
2. 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
如果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则分为两种情况:
执行程序已结束
如果执行程序已结束,原告撤回执行申请,应退还已缴纳的剩余诉讼费。
执行程序未结束
如果执行程序未结束,原告撤回执行申请,不退还已缴纳的诉讼费。这是因为执行程序已经开始,法院已经投入了人力物力,因此不应退还诉讼费。
三、特殊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在以下特殊情况下,即使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撤回执行申请也可以退还诉讼费: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执行的
执行标的物灭失、毁损或变更,无法执行的
人民法院认为有其他正当理由的
案件执行期间可以撤回吗?
一、案件执行期间可以撤回的情况
1. 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执行义务
若被执行人已完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人可以主动撤回执行。
2. 出现不可抗拒因素或法定事由
如发生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拒因素,或因法律规定而导致案件执行不能继续进行的,执行人可以撤回执行。
3. 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
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撤回申请,并经执行法院认可后,可以撤回执行。
二、案件执行期间撤回的程序
1. 提交撤回申请
申请撤回的当事人应当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撤回申请,并说明撤回理由。
2. 执行法院审查
执行法院收到撤回申请后,应当对撤回理由进行审查,符合撤回条件的予以准许。
三、执行法院准许撤回的法律后果
1. 终止执行程序
执行法院准许撤回后,执行程序即终止。
2. 恢复原状
执行期间已采取的执行措施,如冻结财产、查封财产等,均应予以解除,恢复当事人的原有状态。
四、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后再申请执行
1. 一般情况下可以再申请执行
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后,若原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尚未履行,可以再次向法院申请执行。
2. 存在例外情形
但如果撤回执行申请的理由是申请执行人已收到被执行人给付的款项,则再次申请执行时,法院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