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律师收费标准
一、基本规定
1. 吉林省律师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定价相结合的机制。
2. 律师服务费用应由律师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3. 律师不得收取明显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费用。
4. 律师应在委托合同中载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收费金额。
二、市场调节价
1. 市场调节价由律师与委托人根据服务的复杂程度、时间成本、律师经验和市场供求等因素协商确定。
2. 市场调节价应在政府定价的基础上浮动。
三、政府定价
1. 政府定价适用于民事诉讼和刑事辩护等特定法律服务。
2. 政府定价由吉林省司法厅制定并发布。
四、收费标准
1. 民事诉讼
- 审理费:根据案件标的额或争议标的额收取,具体收费标准按吉林省司法厅规定执行。
- 代理费:根据案件的审理时间、标的额、复杂程度和诉讼结果收取,具体收费标准按吉林省司法厅规定执行。
2. 刑事辩护
- 侦查阶段:根据案件的严重程度、侦查时间和辩护律师的办案能力收取,具体收费标准按吉林省司法厅规定执行。
- 审查起诉阶段:根据案件的严重程度、审查起诉时间和辩护律师的办案能力收取,具体收费标准按吉林省司法厅规定执行。
- 审判阶段:根据案件的严重程度、审判时间和辩护律师的办案能力收取,具体收费标准按吉林省司法厅规定执行。
3. 其他法律服务
- 法律咨询:根据咨询内容的复杂程度、咨询时间和律师经验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律师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 起草法律文书:根据文书的长度、复杂程度和律师经验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律师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 法律援助:根据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和案件的类型,律师可依法享受法律援助经费补贴。
五、缴费方式
1. 律师服务费用一般应在委托合同签订后预付。
2. 预付款不足以支付律师服务费用的,律师可要求委托人在服务过程中追加付款或补足预付款。
3. 律师完成委托事项后,委托人应结清全部律师服务费用。
吉林省律师收费标准价格表2023
根据吉林省司法厅发布的《吉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吉司发〔2023〕5号),现将2023年吉林省律师收费标准价格表公布如下:
I. 刑事案件收费标准
| 序号 | 案件类型 | 收费标准(元) |
|---|---|---|
| 1 | 重大刑事案件 | 50000-100000 |
| 2 | 一般刑事案件 | 20000-50000 |
| 3 | 轻微刑事案件 | 10000-20000 |
II. 民事案件收费标准
| 序号 | 案件类型 | 收费标准(元) |
|---|---|---|
| 1 | 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的 | 5000-10000 |
| 2 | 标的额在50万元-100万元的 | 10000-20000 |
| 3 | 标的额在100万元-500万元的 | 20000-50000 |
| 4 | 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 由双方协商 |
III. 行政案件收费标准
| 序号 | 案件类型 | 收费标准(元) |
|---|---|---|
| 1 | 一般行政案件 | 5000-10000 |
| 2 | 行政诉讼案件 | 10000-20000 |
IV. 非诉讼业务收费标准
| 序号 | 业务类型 | 收费标准(元) |
|---|---|---|
| 1 | 法律咨询 | 500-1000/次 |
| 2 | 合同审查、起草 | 1000-5000/件 |
| 3 | 法律意见书 | 5000-10000/件 |
V. 其他收费事项
1. 出庭费:500-1000元/日
2. 交通差旅费:按实际发生额报销
3. 诉讼费垫付:由律师垫付,案件结案后从当事人处收回
注意事项
1. 以上收费标准仅为参考,具体收费金额由律师与当事人协商确定。
2. 对于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向律师申请减免或缓交费用。
3. 律师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吉林省律师收费标准2023年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吉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吉林省律师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在吉林省执业的所有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收取的费用。
二、收费原则
1. 合法、合理、公开透明
2. 尊重律师劳动价值和市场机制
3. 兼顾当事人承受能力和律师正当权益
三、收费方式
律师服务收费方式分为以下几种:
1. 计时收费:按实际提供的服务时间收取费用。
2. 按标的金额收费:按案件标的金额或争议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
3. 风险代理收费:按案件结果或胜诉金额的一定比例,在案件胜诉后收取费用。
4. 固定收费:按双方协商约定固定数额收取费用。
四、收费标准
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序号 | 服务项目 | 计时费率(元/小时) | 标的金额收费率 | 风险代理收费率 | 固定收费(元)
------- | -------- | --------- | ---------- | ------------ | --------
1 | 刑事辩护 | 500-1000 | 5%-20% | 10%-30% | 10000-50000
2 | 民事诉讼 | 500-800 | 3%-10% | 5%-20% | 5000-20000
3 | 行政诉讼 | 600-900 | 4%-12% | 8%-25% | 10000-30000
4 | 非诉法律事务 | 400-700 | 2%-8% | 4%-15% | 5000-15000
五、特殊情形收费
对于下列特殊情形,律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收费标准:
1. 案件标的金额特别巨大或特别低微的;
2. 案件办理难度较大、时间较长或工作量较大的;
3. 当事人经济困难的;
4. 律师具有一定专业技能或声望的。
六、收费程序
1. 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应向委托人说明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收费金额,并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2. 律师应将收费收据或发票交予委托人。
3. 委托人可以在收到收费收据或发票之日起15日内提出异议。
七、监督管理
1. 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监督管理律师收费行为。
2. 当事人对律师收费有异议的,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
3. 对违反本标准从事收费行为的律师,司法行政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附则
1. 本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 本标准由吉林省司法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