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2020)
精神损失费是指因侵害人格、名誉、身心健康等人身权利所造成精神上的损害而依法获得的赔偿。吉林省已制定了《吉林省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进行了规定。
赔偿范围
精神损失费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
1. 人身伤害或死亡
2. 名誉侵权
3. 隐私侵犯
4. 人格侮辱或诽谤
5. 情感伤害
赔偿标准
《吉林省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进行了分级规定,具体如下:
一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8-12万元)
1. 人身伤害或死亡导致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
2. 严重损害当事人名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3. 严重侵犯当事人隐私,造成严重后果
4. 故意侵害当事人身体健康,造成重大损害
二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4-8万元)
1. 人身伤害或死亡导致伤残等级为五级至九级
2. 损害当事人名誉,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
3. 侵犯当事人隐私,造成一定后果
4. 过失侵害当事人身体健康,造成一定损害
三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2-4万元)
1. 人身伤害或死亡导致伤残等级为十级至十四级
2. 侵害当事人名誉,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3. 侵犯当事人隐私,造成较小后果
4. 轻微过失侵害当事人身体健康,造成轻微损害
举证责任
主张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当事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侵害行为的存在和精神损害的程度。法院在综合考虑侵害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当事人的精神承受能力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后,依法确定赔偿金额。
特别提示
1.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赔偿金额由法院根据案情实际酌情确定。
2. 对于故意侵害他人人身权利行为,法院可适当提高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
3. 当事人有权协商确定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但协商金额不得低于本标准规定的最低赔偿金额。
吉林:精神赔偿律师费费用
1. 精神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精神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定额计算法和酌情计算法。
定额计算法:根据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和实际损害,参照法律或司法解释中规定的赔偿金额进行计算。
酌情计算法: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后果、过错程度、受害人的实际损害和精神痛苦等因素,酌情确定赔偿金额。
2. 精神赔偿律师费的费用
精神赔偿案件中的律师费通常按照代理费和交通费、差旅费等费用计算。代理费的标准由各地区律师协会制定,一般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耗费的时间和精力等因素确定。
3. 吉林省律师费标准
吉林省律师费标准是由吉林省律师协会制定的。其中有关精神赔偿案件的代理费标准如下:
经济案件:争议标的额的1%至3%;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标的额的2%至5%;
劳动争议案件:平均月工资的1至3倍;
婚姻家庭案件:争议标的额的1%至2%。
4. 其他费用
除了代理费外,精神赔偿案件中还可能产生其他费用,如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这些费用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向律师支付。
5. 注意事项
委托律师前,应与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
律师费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律师的执业能力合理收取。
当事人应妥善保管律师费收据或发票,以便将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