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律师值班通知
一、值班时间
为保障集团业务的正常运作,特指定专职律师进行值班,值班时间为:
1. 工作日:上午 9:00 - 下午 18:00
2.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上午 10:00 - 下午 17:00
二、值班人员
值班人员由集团法务部指派,具体值班安排如下:
1. 姓名:李律师
2. 姓名:张律师
3. 姓名:王律师
三、值班职责
值班律师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受理集团内部各部门及员工的法律咨询
2. 审查集团内部各类合同和法律文件
3. 参与集团重大法律事务的决策和执行
4. 应集团领导要求,提供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5. 为集团员工提供法律援助和培训
四、联系方式
值班律师的联系方式如下:
1. 电话:021-
2. 邮箱:
五、注意事项
1. 值班律师仅负责解答与集团业务有关的法律问题,不提供私人法律咨询。
2. 值班律师的咨询服务不收费。
3. 紧急情况下,请拨打值班律师的电话联系。
4. 非值班时间,请发送邮件至值班律师邮箱,值班律师会在上班后第一时间回复。
值班律师相关规定
值班律师制度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和效率。以下为值班律师相关规定:
1. 值班制度
(1)各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建立值班律师制度,每日安排足够数量的律师值班。
(2)值班律师应具备执业资格,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3)值班时间为24小时。
2. 值班任务
值班律师的主要任务包括:
(1)接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家属,解答法律咨询。
(2)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
(3)审查案件材料,提出法律意见。
4)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翻译法律文书。
(5)参与讯问、辨认、搜查等执法活动。
(6)在必要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提供联系其他律师的协助。
3. 值班安排
(1)值班表应提前公布,以便律师和当事人知悉。
(2)值班律师应提前到达值班场所并做好准备工作。
(3)值班律师不得无故缺勤,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 职责与权利
(1)值班律师应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值班律师有权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查阅相关卷宗材料。
(3)值班律师不得私自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泄露案情。
5. 监督与考核
(1)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定期对值班律师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值班律师应主动接受监督考核,并及时向值班单位反馈工作情况和遇到的问题。
(3)对于表现优秀的律师,有关部门应给予表彰奖励。
值班律师工作规范
一、值班要求
1. 值班律师必须按时到岗,不得无故缺勤或迟到。
2. 值班期间,律师应保持电话畅通,及时接听来电和处理法律咨询。
3. 律师应着装整齐,精神饱满,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二、工作职责
1. 接听法律咨询电话,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 根据当事人的需求,对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解答。
3. 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申请、证据收集、诉讼准备等相关的法律服务。
4. 对当事人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和预防措施的建议。
三、值班期间工作流程
1. 接听电话后,律师应记录当事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咨询问题等信息。
2. 根据当事人的咨询问题,分析法律条文、相关案例,提出法律意见。
3. 向当事人详细解释法律规定,使当事人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和法律风险。
4. 对于涉及诉讼的案件,律师应指导当事人收集证据,并帮助当事人梳理案情,制定诉讼策略。
四、值班记录
1. 律师应做好值班记录,包括值班时间、咨询人数、咨询问题、法律意见等内容。
2. 值班记录应及时汇总,并定时上报相关部门。
五、保密原则
1. 律师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咨询内容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 律师不得擅自泄露当事人的秘密,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紧急情况处置
1. 遇有紧急法律问题,当事人可拨打值班律师电话寻求帮助。
2. 值班律师应及时赶赴现场,了解情况,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七、工作考核与评价
1. 值班律师的工作绩效将根据值班记录、当事人反馈以及领导评估等因素进行考核。
2. 表现突出的值班律师将获得表彰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