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不签劳动合同进行仲裁的步骤:
1. 收集证据
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单等。
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如入职通知书、工作安排等。
2. 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前往佛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路1号)提交仲裁申请书。
申请书应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3. 提交材料
提交收集到的证据材料。
提交仲裁费(一般为争议金额的0.5%,最低50元,最高2000元)。
4. 等待受理
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申请。
5. 开庭审理
受理后,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安排开庭审理。
双方当事人应出庭陈述事实、提供证据。
6. 调解或裁决
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尝试调解纠纷。
调解不成的,将作出裁决。
7. 执行裁决
裁决生效后,被申请人应履行裁决内容。
若被申请人不履行,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注意事项:申请仲裁的时效为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仲裁过程中,劳动者可申请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