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律师收费标准
一、刑事案件
侦查阶段:
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重大金融犯罪、重大职务犯罪等重大刑事案件:10000元至50000元
其他刑事案件:5000元至25000元
审查起诉阶段:
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重大金融犯罪、重大职务犯罪等重大刑事案件:15000元至75000元
其他刑事案件:7500元至37500元
一审阶段:
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重大金融犯罪、重大职务犯罪等重大刑事案件:20000元至100000元
其他刑事案件:10000元至50000元
二审阶段:
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重大金融犯罪、重大职务犯罪等重大刑事案件:15000元至75000元
其他刑事案件:7500元至37500元
二、民事案件
诉讼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的:
5%至10%
诉讼标的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的:
4%至8%
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的:
3%至6%
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
2%至4%
诉讼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
1%至2%
三、行政案件
诉讼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的:
5%至10%
诉讼标的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的:
4%至8%
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的:
3%至6%
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
2%至4%
诉讼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
1%至2%
四、非诉讼法律事务
法律咨询:500元至5000元/小时
合同起草、审查:500元至5000元/份
公司设立、变更:1000元至10000元
知识产权申请:1000元至10000元
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五、其他规定
对于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律师可以酌情减收或免收费用。
律师收费应当与案件的复杂程度、律师的工作量、办案效果等因素相适应。
当事人与律师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收费标准、支付方式等事项。
四川省律师收费标准规定(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收费行为,维护律师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四川省律师协会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
第三条 律师收费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公开的原则,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得低于本规定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
(二)不得高于本规定规定的最高收费标准;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四)不得收取与提供法律服务无关的费用。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四条 律师收费标准分为以下四类:
(一)计时收费;
(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三)固定收费;
(四)风险代理收费。
第五条 计时收费标准:
(一)普通案件:每小时200元至500元;
(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每小时500元至1000元。
第六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
(一)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的,收费比例为5%至10%;
(二)标的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的,收费比例为4%至8%;
(三)标的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的,收费比例为3%至6%;
(四)标的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收费比例为2%至4%;
(五)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收费比例为1%至3%。
第七条 固定收费标准:
(一)法律咨询:100元至500元;
(二)起草法律文书:200元至1000元;
(三)代理诉讼案件:500元至5000元;
(四)代理非诉讼案件:300元至3000元。
第八条 风险代理收费标准:
(一)胜诉后收费比例为标的额的10%至30%;
(二)败诉后不收费。
第三章 收费方式
第九条 律师收费方式分为以下三种:
(一)预付制;
(二)后付制;
(三)混合制。
第十条 预付制是指当事人在委托律师之前预先支付全部或部分律师费用的方式。
第十一条 后付制是指当事人在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完成后支付律师费用的方式。
第十二条 混合制是指当事人既预先支付部分律师费用,又约定在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完成后支付剩余律师费用的方式。
第四章 收费合同
第十三条 律师与当事人应当在委托代理前签订书面收费合同。
第十四条 收费合同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委托事项;
(二)收费标准;
(三)收费方式;
(四)收费金额;
(五)付款方式;
(六)违约责任;
(七)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 收费合同经律师和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四川省律师协会负责对律师收费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律师协会应当建立律师收费监督机制,受理当事人对律师收费的投诉。
第十八条 律师协会对违反本规定的律师,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执业;
(四)吊销执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律师收费标准
一、刑事案件
侦查阶段:
10,00020,000 元
审查起诉阶段:
15,00030,000 元
一审阶段:
20,00050,000 元
二审阶段:
30,00080,000 元
死刑复核阶段:
50,000100,000 元
二、民事案件
标的额在 10 万元以下:
5,00010,000 元
标的额在 10 万元至 50 万元:
10,00020,000 元
标的额在 50 万元至 100 万元:
20,00030,000 元
标的额在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
30,00050,000 元
标的额在 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
50,00080,000 元
标的额在 1000 万元以上:
80,000150,000 元
三、行政案件
一审阶段:
5,00010,000 元
二审阶段:
10,00020,000 元
四、非诉讼法律事务
合同审查:
5002,000 元
法律咨询:
5001,000 元
见证:5001,000 元
公证:5002,000 元
五、其他律师费可按件计费、按小时计费或按比例计费。
律师费可分期支付。
律师费不包括差旅费、住宿费等其他费用。
注意: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收费金额由律师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收费应遵循公平、合理、公开的原则。
委托人有权查询律师收费情况。
四川省律师收费标准规定(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收费行为,维护律师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四川省律师协会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
第三条 律师收费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合法、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 收费方式
第四条 律师收费方式分为以下四种:
(一)计时收费;
(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三)固定收费;
(四)风险代理收费。
第五条 计时收费是指律师按照提供法律服务所花费的时间收取费用。
第六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是指律师按照法律服务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
第七条 固定收费是指律师按照约定的固定金额收取费用。
第八条 风险代理收费是指律师与委托人约定,在委托人胜诉或者达成和解后,律师按照约定的比例收取费用;委托人败诉或者和解不成的,律师不收取费用。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九条 律师计时收费标准为每小时200元至1000元。
第十条 律师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为:
(一)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的,收费比例为5%至10%;
(二)标的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的,收费比例为4%至8%;
(三)标的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的,收费比例为3%至6%;
(四)标的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收费比例为2%至4%;
(五)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收费比例为1%至3%。
第十一条 律师固定收费标准由律师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 律师风险代理收费比例由律师与委托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30%。
第四章 收费程序
第十三条 律师在接受委托前,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金额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第十四条 律师与委托人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金额、支付方式、服务内容、权利义务等事项。
第十五条 律师应当按照委托合同提供法律服务,并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服务进展情况。
第十六条 律师完成法律服务后,应当向委托人出具收费清单,并说明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合同支付律师费用。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四川省律师协会负责对律师收费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律师协会应当建立律师收费监督机制,受理委托人对律师收费的投诉和举报。
第二十条 律师协会对违反本规定的律师,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暂停执业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