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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无效合同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本文章由注册用户 李清然 上传提供

发布:2024-12-02 评论 纠错/删除



一、民法典中无效合同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民法典中无效合同的判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6条的规定,无效合同是指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合同的判定标准主要包括:

一、合同主体不适格

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

当事人之间存在法律禁止的特殊关系

二、意思表示不真实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存在显失公平

三、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明文规定

合同内容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内容损害国家利益

四、合同形式不合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该形式

合同书的内容与实际意思表示不一致

五、合同目的非法

合同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合同目的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目的损害国家利益

六、其他情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效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其他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

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

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应当返还已经取得的利益。

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因无效合同遭受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民法典中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中无效合同的情形: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明文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目的

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卫生

损害生态环境、自然资源

损害消费者权益

三、违反公序良俗

违背社会公德、伦理道德

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违背公平正义原则

四、恶意串通损害他人

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

合同一方恶意利用对方错误、无经验或轻率,损害对方利益

五、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欺诈:一方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诱使对方订立合同

胁迫:一方以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迫使对方订立合同

六、一方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

误解:一方对合同的性质、内容或对方当事人有重大误解

重大:误解严重影响合同的订立

七、一方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缺乏经验或轻率,致使合同内容明显不公平

显失公平:合同内容严重损害一方利益,而另一方获得不当利益

八、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精神病人

法定代理人未追认的合同

九、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订立的合同

代理人未经被代理人授权或超越授权范围订立的合同

被代理人未追认的合同

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形式要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过公证或登记的合同,未经过公证或登记

三、民法典无效合同的认定及处理

民法典无效合同的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八条,无效合同是指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合同的认定标准包括: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公序良俗

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对方利益

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合同主体不适格

合同标的不合法

合同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

无效合同的处理

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对于无效合同的处理,民法典规定:

合同自始无效:合同自订立时起即无效,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合同部分无效:合同中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有效条款的效力。

合同无效的救济: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并要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善意取得:对于善意取得无效合同标的物的第三人,其取得的权利受到保护。

无效合同的追认:在一定条件下,当事人可以对无效合同进行追认,使合同有效。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包括:

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返还财产:当事人应当互相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

赔偿损失:因无效合同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

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无效合同涉及刑事犯罪,当事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注意:

无效合同的认定需要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

对于无效合同的处理,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解决。

四、民法典关于无效合同的认定

民法典关于无效合同的认定

无效合同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6条,无效合同是指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

无效合同的类型

民法典将无效合同分为以下几类:

绝对无效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

相对无效合同:一方当事人具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订立合同时处于显失公平状态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一方当事人有权撤销的合同。

无效合同的认定标准

绝对无效合同: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违反《合同法》第52条关于合同主体资格的规定。

违背公序良俗,如违反《民法典》第143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不得违反公序良俗的规定。

相对无效合同:

重大误解:一方当事人对合同的性质、内容或者履行条件有重大误解,并且该误解是对方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

显失公平: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处于显失公平状态,如因对方急迫需要或者缺乏经验而订立合同,导致合同内容明显不公平。

显失公平状态: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胁迫、欺诈、乘人之危等原因,处于显失公平状态,导致合同内容明显不公平。

可撤销合同:

法定可撤销:如《民法典》第148条规定的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

约定可撤销: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有权撤销合同。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绝对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相对无效合同:在被撤销之前有效,但被撤销后自始无效。

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之前有效,但被撤销后自始无效。

无效合同的救济途径

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合同无效。

撤销合同:有权撤销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损害赔偿:因无效合同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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