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怎么劳动仲裁(学生劳动仲裁不受理怎么办)
匿名用户
学校如何进行劳动仲裁
一、提起申请
1. 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30日内,向职能部门(通常是劳动监察大队)申请劳动仲裁。
2. 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二、提交证据
1. 提交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
2. 提交证明争议事实的证据,如调解笔录、录音录像等。
3. 提交有权代表仲裁一方的证明文件。
三、接受审理
1. 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在1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并举行庭审。
2. 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3. 仲裁员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仲裁裁决。
四、裁决执行
1.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6条,仲裁裁决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2. 用人单位应在15日内履行仲裁裁决书,否则劳动者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注意:
学校作为用人单位,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享有以下权利:
1. 出庭应诉并陈述辩护意见。
2. 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3. 申请调查取证,维护合法权益。
学生劳动仲裁不受理怎么办
一、了解劳动仲裁不受理的原因
1. 不具备劳动关系:学生与学校通常不构成劳动关系,而是教育培训关系。
2. 缺乏明确的劳动合同:学生与学校通常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仅有培训协议或实习协议。
3. 不符合仲裁程序要求:学生劳动争议通常不满足仲裁程序规定的时效、管辖等条件。
二、其他维权途径
1. 协商解决:直接与学校协商沟通,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2. 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向教育局或教育厅反映情况,寻求行政干预和协助。
3.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学校提供的教育培训服务可以视为消费服务,学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4.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劳动仲裁不受理,但学生可以根据相关民事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注意时效性
学生维权时应注意时效性,根据《民法典》规定,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错过时效,可能会丧失维权权利。
四、建议
1. 妥善保管相关证据,如培训协议、实习鉴定表等。
2. 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法律程序和维权策略。
3. 积极维权,勇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 学校应规范教育培训行为,建立完善的实习和培训管理机制,切实保护学生利益。
学校劳动仲裁处理程序
1. 仲裁前提
学校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后,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
2. 申请仲裁
劳动者需要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仲裁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仲裁请求、事实理由和证据。
3. 组成仲裁庭
劳动仲裁委员会根据案件情况组成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员和两名陪审员组成。仲裁员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指定,陪审员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推选。
4. 审理程序
仲裁庭按照法定程序审理案件,包括开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和合议。审理过程中,仲裁庭可以要求双方提供证据,并询问当事人。
5. 调解
仲裁庭在审理过程中,应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成功,仲裁庭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6. 裁决
调解不成功的,仲裁庭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作出裁决。裁决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 诉讼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可以维持、变更或撤销仲裁裁决。
注意:
仲裁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为60天。
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劳动仲裁委员会对仲裁案件收取一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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