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后部分不服
一、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途径。在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部分内容存在异议的情况并不少见。对于劳动仲裁后部分不服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二、提起诉讼
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应当提交起诉状和仲裁裁决书等相关材料。
三、申请复议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有异议,但又不想直接提起诉讼,可以考虑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复议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七日内提出,由原仲裁庭或者上一级仲裁机构复议。
四、协商解决
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协商可以由当事人自行进行,也可以在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其他第三方机构的协助下进行。
五、其他途径
除了上述途径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向工会、人社部门等机构反映情况寻求帮助。这些机构可以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等服务,协助当事人解决纠纷。
六、注意事项
1. 当事人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否则将丧失救济权。
2. 在提起诉讼时,需要考虑法院的管辖权,并根据相关规定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3. 协商解决纠纷时,应当注意保存协商记录,以备后期发生争议时使用。
劳动仲裁部分不服起诉后撤诉,认定工伤可以吗
1. 劳动仲裁的部分不服起诉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对仲裁结果部分不服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后,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进行和解或撤诉。
2. 认定工伤的条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定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伤害;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事故伤害的。
3. 撤诉后能否认定工伤
法院受理劳动争议诉讼后,如果原告撤诉,则诉讼将依法终结。在这种情况下,原先的劳动仲裁裁决仍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劳动仲裁部分不服起诉后撤诉,并不能改变仲裁裁决中关于工伤认定的部分。
4. 进一步申诉途径
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仲裁裁决中的工伤认定不服,且已起诉后撤诉,则只能通过以下途径进一步申诉:
在原仲裁机构重新申请仲裁;
或者在裁决生效后两年内向法院提起新的诉讼(适用特殊情况时)。
5. 注意提示
劳动者在考虑撤诉时应慎重考虑后果,并征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如果撤诉后发现对工伤认定有异议,应及时采取上述申诉途径。
劳动仲裁后部分不服上诉后劳动仲裁失效吗?
1.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一种非诉讼的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进行。劳动仲裁具有公正、快速、便捷的特点,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途径。
2. 劳动仲裁裁决
劳动仲裁裁决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成,对当事人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仲裁裁决分为生效和失效两种情况。
3. 劳动仲裁裁决生效
劳动仲裁裁决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裁决确定的义务。如果当事人不履行裁决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 部分不服劳动仲裁裁决上诉
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部分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部分不服的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作出判决。
5. 劳动仲裁裁决失效
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部分不服并提起诉讼,则该仲裁裁决仅对未被诉讼部分生效。对于被诉讼部分,劳动仲裁裁决自动失效,人民法院的判决取代了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
劳动仲裁后部分不服上诉,则该劳动仲裁裁决仅对未被诉讼部分生效,被诉讼部分自动失效,由人民法院的判决取代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