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劳动仲裁
简介
石狮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是石狮市人民政府设立的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仲裁机构。依法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受理范围
仲裁委受理下列劳动争议:
1.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 因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3.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发生的争议;
4. 因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5. 法律、法规规定仲裁委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申请仲裁
申请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 仲裁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
4. 相关的证据材料。
仲裁程序
仲裁委收到仲裁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立案受理。仲裁程序主要包括:
1. 立案审查:仲裁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立案。
2. 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委将仲裁申请书和应诉通知书送达被申请人。
3. 开庭审理:仲裁委组成仲裁庭对争议进行调查、取证、开庭审理。
4. 调解:仲裁庭在审理过程中,可以进行调解。
5. 作出裁决:仲裁庭对无法调解的争议,作出裁决。
裁决效力
仲裁委作出的裁决对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裁决书制作后,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石狮市劳动仲裁制度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决劳动争议提供了便捷、高效的途径。通过仲裁,实现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环境。
石狮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立案庭电话
一、联系方式
1.电话:0595-转8001
二、工作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三、职责
1.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 劳动合同纠纷
- 工资福利纠纷
- 社会保险纠纷
- 劳动人事管理纠纷
2.审查仲裁申请:
- 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仲裁资格
- 审查仲裁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 审查仲裁申请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3.立案:
-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仲裁申请,通知申请人领取仲裁文书
- 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仲裁申请,告知申请人理由并退回仲裁申请材料
石狮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肖宏
简介
肖宏是石狮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一名仲裁员,具有丰富的劳动仲裁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
工作经历
1. 劳动仲裁员(2018年至今)
石狮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负责审理和裁决劳动争议案件
2. 律师(2014年-2018年)
福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专注于劳动法事务,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法律服务
专业特长
劳动仲裁程序法
劳动合同法
社会保险法
工资支付条例
职业道德
公正、廉洁
坚持法治原则
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社会贡献
积极参与劳动仲裁相关研讨活动,分享经验
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动法律咨询,促进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