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撤销劳动仲裁的途径
当劳动者不再希望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劳动争议时,可以采取以下途径撤销申请:
1. 自行撤销
劳动者可以在收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之日起 5 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超过 5 日撤销的,应当经仲裁委员会同意。
2. 调解和解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仲裁过程中达成调解和解协议,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仲裁申请。
二、撤销劳动仲裁申请的材料
1. 撤销申请书
撤销申请书应载明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申请撤销理由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2. 证据材料
如需证明调解和解等撤销理由,应当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如调解协议书、和解协议书等。
三、撤销劳动仲裁申请的审批流程
1. 受理申请
仲裁委员会收到撤销申请后,应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撤销条件。
2. 审批决定
仲裁委员会经审查后,会作出是否同意撤销的决定。如果同意撤销,将终止仲裁程序;如果不同意撤销,将继续审理仲裁案件。
四、注意事项
1. 撤销申请的时效
劳动者提出撤销申请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 5 日内提出,超过期限须经仲裁委员会同意。
2. 撤销申请的不可撤回
劳动仲裁申请一经撤销,不得再次申请。但仲裁委员会认为撤销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驳回撤销申请。
3. 撤销后仲裁案件的处理
撤销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已采取的诉讼保全、证据保全等措施自然解除。
申请的劳动仲裁如何撤销诉讼
1. 撤诉条件
劳动者可以撤销已申请的劳动仲裁,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仲裁裁决尚未作出;
劳动者有正当理由,如已与用人单位和解或协商达成一致;
用人单位同意撤诉。
2. 撤诉方式
(1)书面申请
劳动者需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撤诉申请,说明撤诉理由并附上与用人单位的和解协议或协商一致证明。
(2)口头申请
劳动者也可以向仲裁员提出口头撤诉申请,但须经仲裁员同意并制作撤诉笔录。
3. 撤诉程序
劳动者提交撤诉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将向用人单位送达撤诉申请副本。
用人单位在收到撤诉申请后,有权表示同意或不同意撤诉。
仲裁委员会在审查撤诉申请和用人单位的意见后,做出是否准许撤诉的决定。
4. 撤诉后果
如果仲裁委员会准许撤诉,则劳动仲裁程序终止,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仲裁委员会不准许撤诉,则劳动仲裁程序继续进行,劳动者仍需按时参加仲裁庭审等环节。
5. 注意事項
劳动者一旦撤诉,不得再次就同一事项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撤诉后,劳动者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ただし、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8条的规定,劳动者申请仲裁后,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如遇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下介绍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和所需资料。
一、申请程序
1. 提交申请书:
- 当事人填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2. 受理审查:
- 劳动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书和证据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3. 送达文书:
- 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受理通知书和仲裁通知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4. 组织开庭:
- 劳动仲裁委员会根据案情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庭审理。
5. 调解:
- 在开庭前或开庭中,劳动仲裁委员会主动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6. 裁决:
- 经调解达成一致的,制作调解书;未达成一致的,制作裁决书。
二、所需资料
1. 劳动仲裁申请书:
- 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争议事实、请求事项等。
2. 证据材料:
- 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奖金发放记录、工作日志等。
3. 身份证明:
- 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4. 其他材料:
- 如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有关法律法规等。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时限:
- 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2. 申请地点:
- 当事人住所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
3. 仲裁费:
- 申请仲裁时需缴纳一定金额的仲裁费。
4. 不服裁决:
-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