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经济纠纷立案标准
一、受理范围
沂水县人民法院受理下列经济纠纷案件:
1. 合同纠纷
- 买卖合同纠纷
- 借款合同纠纷
- 承揽合同纠纷
- 租赁合同纠纷
- 其他合同纠纷
2. 侵权纠纷
- 侵犯财产权纠纷
- 侵犯人身权纠纷
- 其他侵权纠纷
二、立案标准
1. 经济纠纷案由
- 纠纷属于本法院受理范围内的经济纠纷。
2. 合法主体
- 原告和被告均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 合法利益受损
- 原告的合法经济利益因被告的违法行为或侵权行为而受到损害。
4. 有明确的诉讼请求
- 原告对被告的具体请求明确,包括请求判令给付金钱、返还财产或采取其他措施。
5.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 原告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三、其他规定
1. 诉讼费
- 立案时,原告应当交纳诉讼费。
2. 管辖
- 经济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 立案程序
- 原告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 法院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予以立案。
沂水县经济纠纷立案标准
一、立案标准
沂水县人民法院受理经济纠纷案件的立案标准如下:
1. 标的额超过2000元(人民币,下同)。
2. 纠纷发生在沂水县辖区内。
3. 纠纷具有民事合同性质。
4. 纠纷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
二、例外情况
以下情况即使标的额未达到2000元,法院仍可予以受理:
1. 当事人之间存在劳务合同关系的,标的额不满2000元的,法院可予以受理。
2. 因侵权行为产生的纠纷,如标的额明显过低,但足以影响当事人生活和经济利益的,法院可予以受理。
3.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特别说明
对于涉及贷款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抵押担保合同纠纷等经济纠纷,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放宽立案标准。
沂水公安局经侦大队最新信息
一、队伍建设
1. 经侦大队现有民警23人,全部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以上学历20人。
2. 大队民警均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具有丰富的经济犯罪侦查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基础。
3. 大队建立了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定期组织民警参加培训和交流,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办案能力。
二、办案实绩
1. 近年来,经侦大队共立案侦办各类经济犯罪案件500余起,破获重大案件100余起,涉案金额超亿元。
2. 大队成功侦破了"3·19"特大虚开发票案、"4·15"特大诈骗案等多起影响恶劣的经济犯罪案件,为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和人民群众利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3. 大队多次获得上级公安机关表彰,被评为"先进集体"、"优秀大队"等荣誉称号。
三、打击重点
1. 金融诈骗犯罪:大队重点打击各类金融诈骗犯罪,特别是网络贷款诈骗、电信诈骗、投资理财诈骗等新型犯罪。
2. 假冒伪劣犯罪:大队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消费权益。
3. 非法集资犯罪:大队加大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打击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集资活动,保护群众资金安全。
四、服务企业
1. 经侦大队积极开展企业法律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风险评估、案件受理等服务。
2. 大队建立了警企联动机制,定期与企业沟通交流,及时了解企业经营困难和风险隐患,并提供针对性帮助。
3. 大队持续开展"放管服"改革,简化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五、联系方式
如有经济犯罪线索举报或法律咨询,可拨打经侦大队举报电话:0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