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转移追诉期
婚姻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但有时候会发生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转移财产的情况。这种行为可能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因此相关法律规定了婚内财产转移追诉期。
一、婚内财产转移追诉期
婚内财产转移追诉期是指另一方得知或应当得知财产转移行为后,可以提起诉讼追回转移财产的时间期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追诉期为两年。
二、追诉期计算
1. 自另一方得知或应当得知财产转移行为之日起计算。
2. 因胁迫、欺诈等原因导致另一方不能及时得知的,从其解除胁迫或欺诈之日起计算。
3. 追诉期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从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追诉期的意义
婚内财产转移追诉期具有以下意义:
1. 保护婚姻双方财产权益,防止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损害另一方利益。
2. 稳定婚姻关系,避免因财产纠纷而导致婚姻破裂。
3. 促进行为人的及时改正,避免其继续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
四、超过追诉期
如果超过追诉期,另一方不能再提起诉讼追回转移财产。但有以下情形除外:
1. 财产转移行为无效或可撤销。
2. 财产转移行为涉及刑事犯罪。
婚内财产转移追诉期是婚姻家庭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维护婚姻双方的财产权益。遵守追诉期规定,有利于家庭和谐稳定,保障婚姻双方的合法财产权。
婚内财产转移追诉期
一、追诉期
婚内财产转移追诉期是指配偶一方发现另一方转移婚内财产后,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转移的行为的期限。
二、追诉期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追诉期为一年,自夫妻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特殊情况下的追诉期
如果婚内财产转移行为属于恶意转移,即转移方在转移时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行为损害另一方配偶的利益,则追诉期为三年。
四、中断和中止
1. 中断:夫妻一方提起撤销转移行为的诉讼,追诉期中断。从中断之日起,追诉期重新计算。
2. 中止:夫妻一方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追诉期中止。从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追诉期继续计算。
五、追诉权的丧失
如果配偶一方在追诉期内未向法院提起撤销转移行为的诉讼,则丧失追诉权,该转移行为将被视为有效。
六、举证责任
追诉方负有证明下列事实的举证责任:
1. 财产转移行为的存在;
2. 财产转移行为发生在婚内;
3. 财产转移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利益。
婚内财产转移追诉的时效
1. 时效期间
(1)自取得转移财产之日起3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自婚姻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一方有权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八条规定,在一方婚内转移财产的情形下,自一方发现或者应当发现财产转移之日起3年内,一方有权请求返还。
(2)自婚姻关系解除或宣告无效之日起1年
在一方以隐瞒、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债务,致使婚姻关系解除或者宣告无效后,自婚姻关系解除或者宣告无效之日起1年内,债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财产转移。
2. 时效中断和中止
(1)时效中断
如果在时效期间内,财产转移方有承认债务的行为,如向债权人承认转移财产的事实,则会导致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时效重新计算。
(2)时效中止
在下列情形下,时效中止:
受诉法院受理债权人撤销财产转移之诉;
债权人向财产转移方提出书面主张,要求其履行义务;
财产转移方下落不明,或者因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债权人无法行使权利。
3. 时效消灭
如果在时效期间内债权人没有行使追诉权,则追诉权将因时效消灭。此时,财产转移方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债权人不得再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