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劳动仲裁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1. 存在劳动争议;
2.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
3. 争议发生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
二、申请材料
1. 劳动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
2. 申请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 劳动合同或证明劳动关系的其他材料复印件;
4. 证据材料(如工资条、考勤记录、辞退书等)复印件。
三、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
到被申请人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 受理审查:
仲裁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的退回申请人。
3. 组建仲裁庭:
仲裁委根据案件情况组成仲裁庭,包括1名审判员、2名仲裁员。
4. 开庭审理:
仲裁庭根据案情组织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陈述事实、提供证据、进行辩论。
5. 调解或裁决:
仲裁庭可以通过调解解决争议,调解不成的作出仲裁裁决。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仲裁的期限为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逾期不予受理。
2. 申请仲裁时应尽量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3. 仲裁裁决书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
4.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山东省劳动仲裁电话号码
简介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如果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拨打劳动仲裁电话号码来咨询或申请劳动仲裁。
电话号码
山东省劳动仲裁电话号码如下:
1.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0531-
2. 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院:0531-
注意事项
1. 申请劳动仲裁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 劳动仲裁申请书
- 身份证明
- 相关证据材料
2. 劳动仲裁申请时限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
3. 劳动仲裁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4. 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通过拨打山东省劳动仲裁电话号码,当事人可以得到劳动仲裁信息的咨询和指导,并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一、
《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是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一部行政规范性文件,旨在规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的办案程序,保障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内容
《规则》共分为十二章,对仲裁委的办案程序、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开庭审理、裁决执行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1. 案件受理:规定了案件受理条件、申请书的格式和提交方式,以及受理后需进行的立案审查。
2. 调查取证:规定了仲裁委调查取证的原则、方式和程序,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效力和调解笔录效力。
3. 开庭审理:规定了开庭审理的程序、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诉讼文书的送达和变更。
4. 裁决:规定了仲裁裁决的格式和内容、裁决文书的送达和变更,以及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
5. 执行:规定了仲裁裁决的执行申请、执行方式和执行程序,以及执行后对异议处理。
三、《规则》的意义
《规则》的制定对于保障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主要意义包括:
1. 规范办案程序,保障公正性:《规则》明确了仲裁委的办案程序,对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开庭审理、裁决执行等环节进行了规范,确保办案公正、高效。
2. 保障当事人权利,实现公平性:《规则》保障了劳动争议当事人平等参与诉讼的权利,规定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和质证权,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正当程序。
3. 促进劳动关系稳定,维护社会和谐:通过规范仲裁办案程序,公正解决劳动争议,《规则》促进了劳动关系稳定,维护了社会和谐,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