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分居未满两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法院应当驳回。
分居未满两年能否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分居未满两年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
分居未满两年,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年,调解无效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分居未满两年提起离婚诉讼的程序
1. 收集证据:收集证明分居事实、符合上述条件的证据,如分居协议、证人证言、家庭暴力记录等。
2.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3. 法院受理:法院审查起诉状和证据,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4. 开庭审理: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庭审理,查明事实,调解或判决。
5. 判决或调解: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作出准予离婚或驳回诉讼的判决,或者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注意事项分居未满两年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符合法定条件。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优先考虑调解,促成双方和好。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分居未满两年能否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此,分居未满两年,不能直接提起离婚诉讼。只有在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准予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对离婚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对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
因此,分居未满两年并不能直接提起离婚诉讼。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