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标准及其他劳动条件发生的争议、因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和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发生的争议、因工伤事故处理发生的争议、因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疗发生的争议、因劳动合同的履行发生的争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因此,即使是主动辞职,只要符合上述劳动争议的范围,仍然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是否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用人单位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因此,即使是劳动者主动辞职,只要存在劳动争议,仍然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如何进行劳动仲裁
1. 收集证据:收集与劳动争议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日志等。
2. 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填写仲裁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据。
3. 等待受理: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
4. 开庭:双方当事人出庭,陈述事实、提供证据,进行辩论。
5. 仲裁裁决:劳动仲裁委员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仲裁裁决。
注意事项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不服裁决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不收取费用。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劳动争议包括: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发生的争议;
因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发生的争议;
因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条件发生的争议;
因社会保险发生的争议;
因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发生的争议。
因此,即使是劳动者主动辞职,只要符合劳动争议的范围,仍然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需要注意的是:
劳动者主动辞职后,需要在法定期限内(一般为30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者主动辞职后,仲裁委员会在审理时会重点审查劳动者辞职是否出于自愿,是否存在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的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劳动者主动辞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
辞职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争议。
常见的主动辞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形包括:
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或其他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或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主动辞职后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