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是国家为保障职工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遭受意外伤害或疾病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一项强制性社会保险制度。工伤十级为工伤等级中的最低级别,赔偿标准因省份而异。
1. 医疗费用
工伤十级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等。
2.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根据职工的伤残等级和当地下限工资标准计算的。
江苏省工伤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2023年当地下限工资标准的6个月工资。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对工伤十级职工因伤残导致劳动能力下降,无法继续从事原有工作的补偿。
江苏省工伤十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2023年当地下限工资标准的3个月工资。
4. 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是对工伤十级职工因伤残导致劳动能力丧失或者显著下降的补偿。
江苏省工伤十级伤残津贴的标准为下限工资标准的20%。
5. 康复费用
康复费用是指工伤十级职工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接受康复治疗的费用。
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鉴定费、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书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江苏工伤十级赔偿标准2020年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2020年1月1日起在江苏省境内发生工伤事故,经工伤认定为十级伤残的职工。
二、赔偿项目及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819元。
2.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3699元。
3. 伤残津贴
按月发放,标准为本人工资的10%。
4. 康复治疗费
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5. 失业后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13638元。
6. 供养亲属抚恤金
由被抚养人实际发生的困难生活费用计算,最高不得超过职工工资的30%。
7. 其他补助费
因伤致残不能工作的,按实际年平均生活费的10%发放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发放方式
赔偿金和津贴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或按月发放。
四、注意事项
1. 上述标准为最低标准,用人单位可根据职工实际情况给予更高的赔偿。
2. 职工因工伤致残造成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计算赔偿金额。
3. 本标准中的工资是指职工本人因工伤事故发生前12个月平均工资。
4. 本标准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