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面积超标可向开发商维权
1. 公摊面积超标的认定标准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公摊面积是指房屋的公共建筑面积和用于管理、维护房屋及公共设施的配套用房的建筑面积。
一般情况下,公摊面积比例不应超过30%。但对于不同类型的房屋,其公摊面积比例有差异。如住宅公摊面积比例不应超过25%,商业用房公摊面积比例不应超过35%。
2. 维权途径
如果发现公摊面积超标,业主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向开发商协商
业主可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退还多收取的公摊面积费用。
(2)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
业主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对公摊面积超标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3)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协商不成,业主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退还多收取的公摊面积费用。
3.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4. 注意要点
业主维权时要注意以下要点:
(1)保留证据
业主应保留收房文件、公摊面积计算公式、房产测绘报告等相关证据。
(2)在合理期限内维权
一般情况下,业主应在发现公摊面积超标后两年内向开发商提出维权要求。
(3)理性维权
业主维权时应保持理性,避免采取过激行为。
关于商品房公摊面积的法律规定
一、定义
公摊面积,是指一栋商品房中为整栋楼所有业主共同使用的公共部分的面积,如走廊、电梯厅、楼道、大堂等。
二、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85号)第三十二条规定:
“商品房的公摊面积是分摊在各套商品房建筑面积中的共有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套外楼梯间、共用门厅、共用过道、电梯间、管道井等,以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及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商品房的公摊面积应当按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三、计算方式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建房[2003]177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商品房公摊面积的计算方式如下:
1. 套内公摊面积:套外楼梯间、共用门厅、共用过道、电梯间、管道井等的分摊面积。
2. 套外公摊面积: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及管理用房的分摊面积。
四、比例限制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没有对公摊面积比例进行明文规定,各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标准:
例如,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商品房公摊面积管理的规定》规定,新建住宅公摊面积不得超过建筑面积的25%。
五、争议处理
如对商品房公摊面积有争议,可按照以下途径解决:
1. 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2. 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或举报。
3.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六、注意事项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了解商品房的公摊面积比例,并对比不同项目的公摊面积情况。
仔细审阅购房合同,明确公摊面积的计算方式和分摊比例。
如发现公摊面积与合同约定或标准不符,可及时提出异议或维权。
商铺公摊超过多少可告开发商?
公摊定义
公摊是指在建筑面积中,除了套内建筑面积之外,与本物业相关的公共用房及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可告公摊面积范围
根据相关法规,商铺公摊面积不得超过建筑面积的30%。
超过30%的公摊面积可告开发商
如果商铺公摊面积超过30%,业主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如:
1. 退还多计收的公摊面积费用;
2. 赔偿因公摊面积过大造成的损失;
3. 责令开发商整改或重新分配公摊面积。
取证方式
业主在提起诉讼前,需要准备好以下证据:
1. 购房合同及相关附件;
2. 商铺建筑面积测量报告;
3. 公摊面积计算公式;
4. 公摊面积超过30%的计算结果。
注意事项
1. 业主在收到购房合同后,应仔细核对公摊面积是否符合规定。
2. 如果发现公摊面积超过30%,应及时向开发商提出异议并协商解决。
3. 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4. 业主维权时,建議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